說明~(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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稍微改了一下79、80章的一點小細節......
本來我是不想改的,但一些書友說話實在是有些難聽,說我把小孩子當紗布啥的......我小時候一天零花錢一塊五,當時有個朋友,家裡比較有錢,幾十塊錢的玩具在房間裡堆得到處都是。
什麼遙控車啊,遙控飛機啊之類的,當時這些玩具我只能在電視裡看,但是他卻能在現實中玩,那種羨慕的感覺我到現在都還記得。
我當時挺喜歡跟他在一起玩的——主要是想玩他的玩具。
他偶爾會拿他的玩具送給我,進行‘交易’,那些在當時的我看來,奢侈又昂貴的玩具,你們知道他當時用來‘交易’什麼嗎?
我的‘臺詞’。
沒錯,就是臺詞。
我小時候也算是一個懟人比較厲害的人吧,經常會說出一些‘不明覺厲’的話來。
他可能腦子比較軸吧,就用他的玩具跟我交換‘臺詞’的使用權......
用他的話來說,那些玩具都是他玩膩了的,而我的‘臺詞’是新鮮且有趣的。
後來,這件事被他媽媽發現了,他被吊在他家門口的那顆樹上被他媽媽用皮帶抽了一下午,下來的時候整個人都腫了......
......
這裡代換一下,他玩膩了的玩具就像是主角永珍鏡裡儲存的大量靈藥一樣,我的‘臺詞’是什麼有用的東西嗎?客人的好心情對主角來說是什麼重要的東西嗎?
為什麼會換?
因為可以開心啊。
還有書友說,小孩子可聰明瞭,拿兩塊錢跟小孩子換一百塊小孩子都不換。
說這種話的書友,才是真的把小孩子當傻子吧?我小時候也不會拿一百塊換兩塊啊,一百塊和兩塊都是錢,就算不清楚具體價值,也知道更大的更好啊。
小孩子會拿著自己辛辛苦苦存了幾個星期的錢,去買一把玩具槍,或是買一個漂亮的娃娃,那些東西能當飯吃嗎?一個不小心還容易被老師或者家長沒收,但是就不買了嗎?
以前小學看神兵小將的時候,我存了三個星期的錢買了一把幾乎一比一的塑膠神兵天晶,拿在手裡揮舞之時的那種純粹的快樂,我至今都難以忘記。
我記得很清楚,那天是一個大晴天,下午一點五十三分的時候。
我買了神兵天晶,都沒捏熱乎呢,剛進校門就被體育老師給沒收了。
他到現在都沒有還我!我都22歲了!
被沒收的時候,上課鈴聲剛剛響起,也就是說,我存了三個星期的錢,買了七分鐘的快樂。
值嗎?肯定是不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