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妖王費先生要是不死,我都沒有誕生被複製出來的機會啊,我們根本就是兩個人。

從某種意義上說,您是我誕生的恩人。

或者說,我們都繼承了研究員費先生的生命,可是走了不同的道路。”

蘭迪感到一陣的糊塗,看向可可,“他和巫妖王費先生算兩個人麼?”

可可也拿不準,“按理巫妖王費先生選擇了做壞人,這個費先生也不大可靠啊。

不過好像不能用‘他將來會做壞事’判一個人的死刑啊。”

“對對對,女俠說得對極了,我還沒有做過任何的壞事,我保證做一個好人。

你看,我從肚子裡面殺死了爛泥怪,都向你們投降了。我願意把藏在坑底的水晶獻給你們,只是求能夠活下去而已啊。”

“我們自己下去也能找到水晶。”

“你們要抽乾這個水坑,再慢慢找,可是個大工程,沒準兒要找好幾個月。

要是走漏風聲,被黑暗聯邦官府知道了,還會把黑水晶要回去——”

蘭迪抽出重劍晃了晃,擺出一副凶神惡煞的樣子,“別磨嘰,趕緊把水晶拿出來再說,否則我現在就殺了你。”

費先生一副愁眉苦臉的樣子,可可比蘭迪善良得多,“你交出水晶,我們不殺你。”

費先生點頭哈腰,一頭扎進了水坑裡,一會兒,手裡託著一塊碩大的黑水晶鑽了出來。

費先生巴巴地跑到可可跟前,卻被防護罩擋住了。

防護罩是單向的,可可從裡面伸出手來,接過了水晶,看向蘭迪。

“這個費先生挺可憐的,一出世就四處跑,還躲在水坑裡一年,我看咱們就放了他吧。”

“咱們搶了他的水晶,他一定懷恨在心——”

“蘭迪,你看你,兩隻眼睛都變成了暗金色,真的殺人奪寶的話,咱們不成了壞人?”

蘭迪忽然醒悟,看向可可的目光溫柔如水,兩隻眼睛都洋溢著銀色的善良和愛意,“對,就聽你的。”

費先生可是科學家,腦袋不是白給的,“這塊水晶不是我的,是我從實驗室偷的。

我最近發現,水晶散發出的魔能水平有限,只能將我滋養到現在這個水平了,我已經兩個多月沒有進步了。

所以水晶現在對我沒用了,拿在我手裡只能給我帶來災禍,給你們正好。

這兩個月,我還呆在水底,只是因為沒地方可去。

我偷了水晶逃走,可是被黑暗聯邦通緝的。我的相片現在還和十幾個國家級要犯一起,掛在各個交通樞紐。

我這副相貌,走在黑暗大陸,一旦被人發現舉報,官府可不像你們兩個人這麼講理,一定會把我當成巫妖王餘孽剷除的。

我鼓了好幾次勇氣,也不敢出去坐傳送陣逃走,怕是沒到傳送陣,就被人認出來。

其實,我非常想回到故鄉的。”

“你的故鄉在哪兒?”

“我可是大夏人,皖省桐城人,到黑暗大陸來唸書進修,畢業後進了研究所。

你們沒聽到我剛才唱歌麼?黑暗大陸已經沒有了我的容身之處,我想回家了。”

蘭迪打量了下費先生,又鑽了一遍水坑,身上的爛泥反而少了不少,身上幻化的還是研究所的西裝。

“咦?你可是科學家,有沒有想以後去哪兒工作吃飯?要不替我工作搞科研吧。”

“我是研究巫妖的頂級專家,您有意成為巫妖麼?我勸您慎重,當了巫妖就不能找女人了——”

可可一把抓住蘭迪腰間的軟肉,也不管抓了一手的泥,狠狠擰了半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