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呸,我才不姓蘭,我怎麼能跟小師弟的姓?”

蘭迪想了想,“要不你姓曾?”

“這本來可以的。

可是曾山長給我起名字的時候,並沒有給我賜姓曾,我怎麼好繼承這個姓?那曾大人的家產要不要分我點兒?”

阿花難得說了個不好笑的笑話,然後一指自己的腦門,“我是天生的大王,當然姓王。”

“那你叫王虎?還是王小虎?”

“我已經不是老虎了,巴不得擺脫老虎的身份,怎麼還能叫虎?”

“那你到底叫啥啊?”

“我當然要取一個威震天下的名字,所以——”

蘭迪按阿花自己起的名字寫好了推薦信,交到阿花的手裡。

不管外人管他叫什麼,蘭迪還是管他叫阿花的。

“阿花你將來在軍事學院畢業了,是不是就可以到阿拉斯加去當軍官了啊?”

“我才不去阿拉斯加,也不跟著你幹。我當老虎的時候,最敬佩的,是你的兄弟石遠,我要跟著他去打仗。”

“好,我自己將來也要跟著他打仗呢,你將來一定能成為一位著名的將軍。”

“著名不著名的,我倒不在乎。

我最懷念的,是咱們剛出山的時候,我在西域一路跟蠻人戰鬥,頓悟人生的經歷。

將來要是打下了江山,我一定申請去西域鎮守。.

西域要是再有蠻人作亂,我見一個殺一個,保衛大夏的西陲永遠安寧。”

阿花在當老虎的時候,一直謹遵曾山長的教誨,幾乎沒有殺過人。

只是在蘭迪刺殺鹿先生的時候,不得已一掌拍死了鹿先生這個毫無爭議的大反派而已。

如今成了人,說起將來要鎮守西域,卻是殺氣騰騰。

阿花這個想法已經是個十足的人類。人類本來就比魔獸更擅長自相殘殺,死在人手裡的人比死在魔獸爪下的多多了。

蘭迪掏出幾張回城券,一袋子金幣,“阿花你去羊城,先拿著這個,等到了城市自己買個儲物戒指。”

阿花連連搖手,“小師弟你給我寫封推薦信,就足夠了。我現在又不是你的寵物,怎麼能拿你的錢和東西?

我是聖級,還怕掙不到錢?

放心, 我要做一個遵紀守法的人,不會去打劫老百姓的。嘿嘿,最多打劫山賊土匪。

我要從零開始,自己掙錢養活自己,在這個世界上開創我的事業,這就去也。”

阿花把推薦信揣進懷裡,向可可一躬到地,“多謝可可姐的仙酒,我會一輩子記住的,有空我會來看你,再見。”

阿花拒絕了蘭迪給的回城券,踏空而起,直奔東方去了。

寵物長大成人,現在自己去闖世界了,蘭迪一時間心裡有點空落落的,還有點擔心。

想起阿花畢竟有聖級的本事,比自己剛出江湖的時候初始條件強多了。

聽阿花的話茬,顯然也不是死心眼。

身為聖級,打劫強盜什麼的為民除害,順便發財應該很容易,倒是放心了不少。

送走了阿花,蘭迪一伸手,從史蒂夫的屍體上拔出霜之哀傷。

“我來看看,這柄著名的邪神之劍,屬性是什麼樣的。”

大德魯伊連忙阻止,“別!傳言這柄劍裡封印著無數的冤魂。

裝備過這把劍的人,有一個是一個,後來都被劍蠱惑,成了大魔王,你可不要冒險嘗試。”

晚了,蘭迪已經解綁了重劍,順手繫結了霜之哀傷,將邪神之劍握到了手裡。

瞬間,無數殺戮、陰謀、邪惡的念頭充斥了蘭迪的腦海,蘭迪右眼一下子變成了暗金色,一股魔王的邪惡之氣散發了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