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春城有宵禁的規矩,晚上行人漸漸變得越來越少,除了少數幾個娛樂區外,幾乎俱是黑燈瞎火,僅能靠著人提著燈籠,或者藉助星月之光趕路。

範鐘的家宅,自然在城內的富戶居所。周圍不是書香門第,便是某某官員,最差也得是家財萬貫的鉅富。

成片的院落,家家戶戶門口上,掛著上面寫著姓氏的燈籠。防止某些人晚上前來,認錯了門,鬧出笑話。

宵禁?

對於普通人、窮苦人來說,規矩就是規矩,沒得改,必須守。

但在有錢有勢的人眼裡,那玩意兒跟沒有一樣。否則他們為啥努力向上爬,難道為了遵守規矩,給別人做個榜樣嘛!

張正領著小跟班,提溜著不少禮品。

比較名貴的胭脂水粉,或者其它地方流傳過來的稀奇玩意等等。固然從死鬼岳父手裡接來的生意,越來越落魄,可面子上得保持住,高人一等的姿態。

“你們兩個小王八蛋,能不能快一點?等拜訪完了我未來岳父,咱們還得去畫舫上慶祝一番呢。”

兩個跟班的實力,比不上天賦尚且不錯的他,腳力、體力豈止落了一籌。

再加上,手裡拎著不少東西,走了一大半的路,便有些喘氣,不由得慢了下來。

“正哥,我們兩個哪裡比得了您呀!”

常年跟隨左右,深知其人脾氣秉性的跟班,不著痕跡的誇讚道。

“哈哈,也是,的確是為難你們二人了。”

因贅婿出身,他對旁人的恭維,一向來者不拒。

哪怕明知是馬匹,亦會欣然笑納。

“好了好了,等我娶了範嫣,得到範鍾百萬家產。到時候,多讓你們藥浴幾次。怎麼著,起碼能成為運勁層次的練家子。”

“多謝正哥,我們哥倆定然鞍前馬後,任憑差遣。”兩人要不是提著物件,恨不得納頭便拜,少說磕幾個響頭,以表達心中感激之情。

“行了行了,只要伺候好我,有你們好日子過。”

張正擺了擺手,繼續邁著得意的步伐,行走在空曠無人的街道上。

“踏踏踏......”

前方不遠處傳來腳步聲,三人藉著周圍府邸門前掛著的燈籠,散發出的濛濛光暈望去。

一個看不清面容,身材高壯的男子,嘴裡面好像還叼著個煙桿,一步步向著他們走來。

晚上,無視宵禁走在街上的主,要麼有錢,要麼有勢,要麼兩者皆有。

“甭理會,熟人打個招呼即可,陌生人當做沒看見。”

姓張的吩咐道,抓緊辦正事才對。

他卻從未考慮,為何有錢有勢的人,身旁不跟隨兩個僕人伺候著。

待到雙方越來越近的時候,陌生男人似乎像是發現了什麼。

“咦?老張!”

聲音比較沙啞,似乎菸葉抽的太多,導致嗓子不怎麼通透,聽起來讓人很不舒服,心裡面怪膈應的。

“???”

張正腳下步伐一停,心裡面暗道碰見熟人了。

“您是?”

他駐足問道,不想失了禮數。

人嘛,越缺啥越在意啥。

“嗨,我老劉呀。”

“老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