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零六章 大人再審審(第1/4頁)
章節報錯
賈六不禁沉思。
他這次到地方就職封疆,肯定是要放火的。
不放顯不出他的能耐來。
一般放火無非三件事,一整頓吏治;二清理積案;三,大興水利。
整頓吏治與清理積案本質上是同一件事,一般大的冤假錯案涉及就是吏治這一塊,因為沒有貪官汙吏就不會有冤假錯案,或者說相對較少。
孫樂和這樁案子之所以被直隸各級官府弄成冤案,便是趙秉恩拿錢打通各個環節的原因。
所以,他準備借孫樂和冤案狠狠搞一下。
先把涉案的官員拿下,再從這些官員身上深挖,以點帶面,拔出蘿蔔帶出泥,怎麼也能挖出上百名貪官來。
要是再狠一些,繼續擴大,恐怕能把直隸官場給掀翻。
原因是大清朝的官,真沒幾個屁股乾淨的。
赫赫有名的劉墉、紀昀都是貪汙犯,何況其他人。
如此一來,他就坐實青天大名,從而成為大清唯一的元嬰老怪。
新政一成,新軍一出,放眼天下,最多幾個金丹,何愁帝業不成。
可老楊說的也有道理,且是客觀事實。
直隸大小官員上千人,涉及軍、政、刑幾個系統,賈六這個新任總督要是狠抓特抓,肯定官不聊生,如此就是兩個結果。
一是直隸官員集體抵制新任總督大人;
二是直隸官場就此癱瘓。
不管哪一個結果,對賈六都是不利的。
沒有官替他辦事,他這個總督大人屁都不是。
官員聯合抵制朝廷派下來的督撫不是沒有先例的,晚清時期的“東南互保”更是官員集體抵制朝廷,搞得慈禧也無可奈何。
賈六來直隸是做事的,要是把精力都花在跟下面的官員鬥智鬥勇,甚至鬥狠,無疑是本末顛倒。
故而楊景素的提醒合情合理。
心知老楊既點出來,當有想法,便問其有什麼看法。
“此案涉案官員大人可以重處,下官也絕不包庇,不過僅限此案涉及人員,不宜擴大。”
楊景素給出他深思熟慮的建議。
額駙畢竟年輕,又是頭一回主持地方大局,萬不能由著性子來,那樣很容易把局面弄砸。
所以孫樂和的案子可以深究,但不能深挖,不然搞得當官的人人自危,這爛攤子可就沒法收場了。
賈六這邊聽了老楊的建議,眉頭頓皺:“那怎麼行,一個安肅縣的普通兇殺案都能牽出十餘名官員,省府縣皆有之,還不知其它地方有無此等窩案,不嚴查嚴辦,還百姓公道,我這個總督大人還不如回家賣紅薯。”
老楊忙道:“大人,下官的意思是全省積案都可清理,吏治也當整頓,只是從前有問題的官員可以給予戴罪立功機會,令其自效,要是還不知收斂,仍就循私舞弊,貪贓枉法,包庇真兇,那便絕不姑息,狠狠治之。”
“嗯?”
賈六覺得老楊的提議怎麼有點熟悉的,怪哈人的,手中的包子下意識的往前湊了湊。
“大人,人非聖賢,孰能無過.”
老楊從大局著手,懇請額駙莫要急於出政績,要緩緩圖之。
否則,定會鬧出大事來,不利穩定。
“罷了,十年寒窗也是艱難,朝廷培養一個官員也不容易,這樣吧,你以布政使司名義給下面發個公文,一是要突出本督整頓吏治之決心,二是讓下面有問題的官員主動認交議罪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