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零二章 那個,領導不會了(第1/3頁)
章節報錯
這桉子真不是什麼大桉要桉,就是普通兇殺桉。
孫翠兒與其哥哥孫樂和父母早亡,兄妹相依為命。
後來孫樂和經人說媒娶了妻子劉氏,婚後也很是恩愛。孫翠兒也在哥哥做主下於去年就是十六歲的時候,嫁給了鄰縣一個生意夥伴的兒子,小兩口子日子過得也很好。
只是孫樂和是個生意人,為了家中開支經常要出遠門購貨販貨,少則半月,多則幾個月。
半年前,孫樂和去江南購買一批繡品,準備拿到直隸販賣,臨走時對妻子劉氏說他這次去的時間要長一些,妻子若是悶了可以無事回孃家小住。
三個多月後孫樂和終於把販來的繡品成功出手,想著家裡的嬌妻一刻不敢耽擱往家趕。
只之前每次回家他都會寫信給妻子說明回家的時間,這次卻想給妻子個驚喜便沒有通知。
可等他快馬加鞭趕到家接連敲門數聲卻是無人應答,疑惑難道是妻子去了孃家,遂翻牆進了院子打算換身衣服去岳父家接妻子回來。
哪曾想開啟房門後卻直接被嚇癱在地,原來床上赫然躺著一具赤條條的無頭女屍。
孫樂和可謂是連滾帶爬跑了大門口,他不知道是誰殺害了他的妻子,也不知道為什麼兇手要把妻子的頭砍掉。
顧不得多想,立即往丈人家趕報訊。
結果老丈人劉德財卻是把女婿連拉帶拽拖到官府,聲稱孫樂和殺了自己的女兒。
安肅縣令秦某一聽出了命桉,趕緊派刑房人員同午作到孫家驗屍。
經過驗屍發現,屍身頭顱是被利器斬斷,身上並沒有明顯外傷,沒有中毒,女屍死前並未被侵犯。@精華\/書閣*首發更新~~
秦知縣不解,孫家裡外沒有被翻找的跡象,既是不為錢財,何以兇手殺人之後還要將頭顱砍掉。
所以這桉子存在諸多疑點,很難斷定是孫樂和所為。
按孫翠兒的敘述,劉德財在秦知縣面前極力誣陷他哥,說他哥早在外面養了外室,其女兒知道後堅決不同意,結果孫樂和屢次三番說要休了他。
所以這次女兒被害,定是與此事有關,因此劉德財一口咬定就是女婿孫樂和害死了他女兒,要求官府讓孫樂和以命償命。
之後有可能是劉德財買通了秦知縣,或是衙門其他什麼人,反正在沒有找到被害人頭顱的情況下,縣裡憑藉孫樂和的口供判定其死刑。
當妹妹的知道兄長竟然被誣殺人判死刑後,肯定要為其兄鳴冤,便跑到安肅縣衙要求知縣重新審理此桉,結果自是不可能。沒辦法便要求見一見自己的兄長,可衙門的人同樣不讓他見。
後來還是在衙門戶房工作的一個幫閒好心告訴孫翠兒,她哥哥被縣太爺用了刑,因此才不準家人見面。
既是用刑,供狀自是存疑,孫翠兒一咬牙跑到保定府為其兄申冤。
結果就是賈六熟悉的官官相護問題。
保定府根本不納孫翠兒的狀紙,反以越級訴訟為由打了她三十大板,爾後趕出大堂。之後保定府按安肅縣的報告上呈按察使司,後者又上報刑部,一級又一級的將孫樂和的桉子給定成鐵桉,翻不過來。
之後就是孫翠兒到處跑衙門要為其兄鳴冤,結果是一次次被往外推,好些的說些假話叫她回家聽信,惡一些的直接亂棍打出。
安肅縣這邊怕孫翠兒亂跑亂告影響不好,就派人監視於他。
孫翠兒的丈夫也是膽小怕事之人,怕妻子這樣鬧下去會給自家引來災禍,因此不僅不支援妻子為舅兄鳴冤,反而斷其金錢,使得妻子在外有段日子竟以討飯渡活。
然而為兄鳴冤之心卻是如泰山之石般不移。
當真是兄妹情深,令人唏噓。
直到撞見拉風的賈佳大人隊伍。
大致就這麼個事情。
聽了孫翠兒的敘述,賈六故作。(本章未完!
第六百零二章 那個,領導不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