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像是有人在吵架,而且聲音越來越大,鮑勃頓時豎起眉頭,撥開人群,大踏步走了出去。

“誰敢在我們地盤鬧事?”

他瞪圓了眼睛,隨後看到了其中一名當事人。

“咬狼?”鮑勃愣了一下,“發生什麼事了。”

煙花店附近的一處小吃攤上,咬狼正抓著一個年輕人的衣領,一臉怒不可遏的兇樣。

他穿著一身傭兵皮甲,揹著一把砍刀,臉頰上的那道延伸至脖子的疤痕在此時顯得猙獰可怖。

“你他媽,再說一遍。”咬狼盯著年輕人,一字一句的說道,“大家都是在這裡吃飯的,我憑什麼不能坐在你旁邊?”

那名年輕人衣著得體,看起來是家境不錯的城區人,雖然被咬狼抓住衣領,臉色漲得通紅,嘴上卻也毫不示弱,一邊掙扎一邊破口大罵道:

“我就是看你不順眼,一個地下城賤民還想坐我旁邊?怕不是想偷錢吧!你們這幫賤民除了犯罪以外還能做什麼?現在你要在光天化日之下打人嗎!”

“你他媽!”

咬狼怒目圓睜,舉起沙包大的拳頭。

作為一名正值壯年的現役傭兵,若是他全力一拳砸在普通人的腦袋上,哪怕不死,估計也會留下很嚴重的後遺症。

放在城區,自然是毫無疑問的犯罪行為。

“咬狼,怎麼回事?”

鮑勃一個箭步衝了上來,捉住咬狼的手腕,低喝道:“現在是非常時期,不要衝動。”

馬上就要到神啟日了,而且地下城的犯罪風波才剛過去,現在打人怕是會惹上不小的麻煩。

咬狼喘著粗氣,但他終究放下了拳頭,抓住年輕人衣領的那隻手也鬆了一分。

那年輕人一直掙扎著想要甩開咬狼的手,這時突然覺得衣領上的壓力一鬆,想也不想的,左手摸到一個還盛著麵湯的碗,將那碗狠狠拍在咬狼的臉上。

“啪!”

那碗在咬狼的顴骨上磕出一道紅印,碗裡的麵湯不僅灑在他的臉上,也連帶澆溼了咬狼身後鮑勃的衣服。

趁這個機會,年輕人終於甩開了咬狼的手,起身退回到人群裡,隨後怒喝道:

“連上城區的貴族都敢殺,現在還有什麼是你們這群暴徒不敢做的?

“野蠻的地下城賤民,給我們滾出城區!”

這聲怒喝後,人群略微安靜了幾分,隨後竟然響起了應和聲。

“對,地下城賤民都滾出城區!”

“滾出城區!這裡是我們的家!”

“滾出城區!”

“滾出城區!”

咬狼被那猝不及防的麵湯燙傷了眼睛,他一抹臉上的汙漬,暴怒的站起身來,手往背後的砍刀上摸去:“你他媽找死!”

“殺人啦,地下城的歹徒要在城區殺人啦!”

年輕人在人群裡聲嘶力竭的喊道。

“喂,喂,什麼情況?”

“怎麼回事?”

小吃攤離旁邊的傭兵公會不過幾步之遙,如今這聲勢越鬧越大,終於把在傭兵公會里喝酒打諢的各路傭兵們吸引出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