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狼王(二更)(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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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上三竿,轉眼已到正午。
阿瑟坐在一塊凸起的岩石上劇烈的喘著粗氣,那身華麗昂貴的禮服早已被血汙浸染,一旁躺著幾具草原狼的屍體。
那把上品靈器長劍就這麼斜斜的插在一隻狼的屍體上,可他已經精疲力盡,連握劍的力氣都很難再擠出來。
他知道自己失算了,他低估了這群草原狼的實力,以為有了上品靈器,獵殺他們就像碾碎一隻螞蟻一樣輕鬆。
以前他確實有過獵殺草原狼的經驗,但那一次其實是家族裡的人特地去平原上抓了一隻草原狼給他試手的。
當時的他輕易的將草原狼戲耍至死,就連噴濺出來的狼血都沾不到他的衣角,這也是他今天敢穿著一身禮服來參加狩獵的原因。
誰在年少時沒有一顆裝逼的心呢?
可今天他親自深入平原,在野外面對一整個狼群的時候,他開始明白自己曾經的偏見有多麼愚蠢。
被俘獲的、落單的孤狼,跟平原上成群結隊的狼群,其危險程度根本沒有可比性!
方才他一度被狼群包圍,別說血不沾衣了,能不受傷就已經是萬幸。
從理論上來說,有空間屬性的上品靈器長劍傍身,即使面對狼群,他也不至於把自己搞得如此狼狽。
但理論終究和實戰是兩碼事,當孤身被一群眼冒兇光的草原狼包圍時,慌張之下,腦海裡的劍法和套路被盡皆拋在腦後,一身實力根本沒有發揮出多少。
幸好憑藉著上品靈器長劍的鋒芒,他終究是衝出了狼群的包圍圈,將其盡皆斬殺。
只是在這場亂戰中,他因為緊張而用力過猛,自身體力幾乎耗盡,這種莽夫打法無法再用第二次。
“一,二,三,四,五……加上最開始遇到的一頭,已經拿下六個擊殺數了!”
阿瑟一邊抓緊時間恢復體力,一邊暗暗思忖著這場賭約的勝算。
“這種打法雖然太耗體力,但是戰果也很大。羅伊那傢伙只是一階月影,肯定應付不了狼群的圍攻,現在估計還在苦苦尋找落單的草原狼開刀呢,狩獵效率絕對沒我高!”
他篤定的想著,感覺心裡好受了些。
這時,身後傳來馬蹄聲,一人騎馬來到他身邊。
“你好,這是中午的補給。”那人朝阿瑟扔出水壺和乾糧。
這場狩獵一直持續到下午,秦家的後勤會為每個人分發食物。
阿瑟認識他,他是秦家的家僕。
他以前為秦翔前前後後跑了不少雜活,一來二去的也臉熟了一些秦家的人。
“我說……”
阿瑟接過補給,張了張嘴,一時半會想不起這家僕的名字,“你應該認識我吧?我是秦哥的好朋友,亞當斯家的人。”
“我當然認識您,阿瑟少爺。”家僕說道。
他在心裡暗暗想:您是秦翔少爺在學校裡最大的舔狗,對待少爺比我們這幫傭人還上心,能不認識你麼?
“認識我就好。”阿瑟鬆了一口氣,“你知道羅伊那傢伙現在已經狩獵幾頭草原狼了嗎?”
家僕略顯猶豫:“這個,秦翔少爺不是說過,賭約期間,不許我們提供任何幫助嗎?”
“你哪有給我提供幫助。”
阿瑟連連搖頭,“咱們就只是在聊天而已,這當然不算數。真要說,你給我送飯不也是在幫我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