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官場,很多人都不懂,責權利要相符的道理。

上司交下了任務,你如果不提要求,一旦辦砸了,不管怎麼說,都還是你自己背黑鍋。

玉柱心裡明白得很,內膳房裡,積弊叢生,山頭林立。

他若是沒有絕對的權威,內膳房裡的人,陽奉陰違是必然的結果。

康熙想了想,覺得玉柱說的頗有些道理,就把“如朕親臨”的大令,臨時給了他。

大令的正式名稱,叫作:金批令箭。

這玩意,配合聖旨或上諭,就可以調動兵馬了。

玉柱懷裡揣著金批令箭,就等於是,掌握了內膳房所有人的生殺大權!

既然皇帝要嚴查此事,不管玉柱是怎麼想的,辦事的態度,都必須端正。

而且,辦事效率必須要快!

俗話說的好,沒有功勞也有苦勞。這個苦,辛苦的苦。

慢慢騰騰的辦差,怎麼體現出苦勞?

皇帝交辦的事,你拖拖拉拉的效率極低,不管結果如何,印象分就全部丟光了。

一朝權在手,就把令來行。

玉柱坐進公事房裡的書案後,首先就命秦旺,去把行在御膳房的另兩個總領,一起叫來。

接著,玉柱又命來福,去通知隨行的慎刑司郎中,也就是他的老丈人常德,帶著執刑的人手過來。

官場上,出的禍事,都有動機和利益的大背景。

年輕人看問題,才會考慮信仰啊,道德啊,這些虛無縹緲的東西。

成年人辦案子,首先就要考慮,誰是最大受益者?

三總領之一的劉小乙,出了大事,另兩個總領以及所有的承應長,都是嫌疑物件。

行在御膳房之中,在三名膳房總領之下,依次設有承應長、承應人、茶房人、飯房人、庖長、庖人等差使。

在大清朝,差使,都具有臨時性,以及隨時可裁撤性。

實缺,才是一個蘿蔔一個坑的正經官職。

比如說,玉柱此前曾任的崇文門監督,就屬於是臨時性的差使。

而他現在的內務府總管,就算是被康熙免了職,也必須有人來接任,這便是實缺的含金量了。

從利益邏輯去推斷,剩餘的兩名總領,和劉小乙之間,主要是職權範圍和銀錢利益之爭。

而距離膳房總領最近的承應長,就不單單是銀錢的利益問題了,還有驅劉之後的提拔晉升問題。

所以,三名承應長,也就成了玉柱調查的重中之重。

如果,玉柱真的是個小年輕,又拿了大令在手,就很容易衝動的把人都抓了細審。

然並卵,玉柱可是積年老官僚了,他深深的明白,投鼠忌器的道理。

抓了膳房的總領和承應長,並不值一提。

但是,抓人後,導致行在御膳房停了擺,耽誤了皇上、皇太后和妃嬪主子們用膳,就算玉柱有天大的理由,也是大罪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