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筠知道譚敏才的弱點,她說:“你若是不幫明翰湊首付的錢,雪晴要跟他分手,他肯定會痛不欲生的。譚敏才,這些年你沒有盡到做父親的責任跟義務,現在還要讓他跟愛人分開痛苦一輩子嗎?”

譚敏才對小兒子確實有愧,他沉默了許久後說道:“我可以給他湊三十萬,但以後不會再給匯錢了。”

其實蔡明翰滿十八歲就可以不給,但因為他一直在讀書,加上譚敏才心裡有愧就沒斷了這錢。

蔡筠沒想到他會提這樣的要求,她想也不想就拒絕道:“不行,當初咱們說好了,只要我不改嫁,你就得給我一半的工資。譚敏才,你不能說話不算話。”

譚敏才這次態度很堅決,說道:“你若不答應,我也沒法給明翰湊錢。不然我借了這麼大一筆錢,以後拿什麼還?”

蔡筠可不管這些,她是首付款也要,譚敏才每個月一半的工資也要。

譚敏才這次沒心軟,表示他的能力只能做到一樣。

見蔡筠還鬆口,譚敏才直接叫了秘書將她請出去了。再深的感情,二十年的時間也消磨得一乾二淨了,更何況身邊還有妻女兒陪伴。

蔡筠最終還是舍不下譚敏才每個月一半的工資,空手回去了。

譚敏才想了下,下班後回家將這件事告訴了高美姝。

三十萬不是小數目,他跟高美姝是夫妻肯定要說的。擔心高美姝多想,他解釋道:“美姝,我不想再跟蔡筠有任何的瓜葛了。若是三十萬能了斷了往來,也是好事。”

高美姝說道:“就怕她現在答應,等拿到錢又反悔。”

譚敏才壓根就不擔心:“以前明翰還小,若是不寄錢吃不上飯上不起學。如今明翰都研究生畢業了,我不寄錢給她,她怎麼鬧都沒道理。”

頓了下,他說道:“美姝,我對蔡筠仁至義盡,但當年確實因為我考慮不周導致明翰留下了蔡家,我這個做父親的有愧於他。

“他跟女朋友談了五年感情很深,若是因為沒錢買房而分手,我也於心不忍。”

蔡明翰研究生畢業,看似很不錯,但他得不到譚家任何的資源。以後的路,肯定比修遠跟修然要難得多。

高美珠表示,自己攢了十萬塊錢可以拿出來用:“剩下的,咱們跟親戚朋友借。”

譚敏才說道:“我跟敏雋跟敏行他們借就行。”

敏秀那份,一開始就是放在他的名下,只是擔心他年輕不知道如何掌管這麼大一筆錢,後來見他日漸穩重就將產業交給他們夫妻自己打理了。

譚興國分到的那份,兩個兒子一人一半,屬於譚敏雋的一半十年前就給出去了。至於譚敏才的,信不過他直接給了孫子。

也是如此,譚敏行跟譚敏雋兩兄弟經濟都很寬裕。譚敏才一張口,知道用處後兩人都爽快地借了錢。

高美姝也有心眼,將這筆錢匯給了白初榕,請她將這筆錢交給蔡明翰。她擔心給蔡筠,到時候那女人不說真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