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對不滿的小泉今日子,已經躋身社長階層的中森明菜,對曹志強的這次離去就並不怎麼放在心上。

原因很簡單,那就是中森明菜現在是曹志強的同居密友,還是公司的合作伙伴,所以她知道曹志強更多的情況。

至少中森明菜就知道,曹志強現在不可能放棄在日本開啟的這個好局面。

小泉今日子只知道“森中青泉”是曹志強,知道“森中青泉”目前出的兩首單曲都火爆非常,不光一直排在公信榜前一二名上,而且據說還創造了歷史。

但小泉今日子並不知道曹志強實際能從這兩首歌中獲利多少,也不知道曹志強已經跟中森明菜合辦了一個夫妻店性質的“愛音事務所”,更不知道目前同樣火爆的《挪威的森林》這本書,同樣是曹志強的手筆。

不僅如此,中森明菜還知道,曹志強在離開日本之前,已經在日本華納先鋒那邊提前錄製了十首新歌,只是暫時出於種種目的,華納先鋒方面沒有放出來而已。

與此同時,中森明菜更知道,在講談社那邊,曹志強還剛剛簽了三本新書的合同,分別是《雪國》、《千隻鶴》、《少女的港灣》這三本書,並且每一本書都是初版三十萬冊的起印量。

另外,曹志強的工作簽證問題,也已經由“愛音事務所”幫忙操作了。

比如愛音事務所跟曹志強本人簽署的正式工作聘任書,曹志強的股分比例,華納先鋒山本德源社長以及著名作曲家遠藤實這倆人出具的擔保書,曹志強的工作履歷,包括他以“森中青泉”的歌手身份及所取得的成就,以及他以“工藤優作”的作家身份及所取得的成就。

這些曹志強能拿得出手的東西,中森明菜全都準備好了。

其實早在曹志強剛來日本的時候,佐田雅志就已經用自己做擔保,加上佐田事務所的工作聘任書,去日本的“入國管理局”去申請曹志強的工作簽證了。

結果實際申請過程中卻發現,曹志強的情況不符合“入國管理局”的工作簽證申請。

原因就在於,曹志強既不是再入境續簽居留簽證,也不是難民,而是中華共和國的合法公民,且在中華共和國有正式國籍跟公派護照的官方人員。

是的,曹志強因為拿的是由紅光機械廠申請,當地政府透過的公派商務護照,且紅光機械廠是中國的國企,因此在日本的認知中,曹志強身為一家大型國企的中高階幹部,那就是官方人員。

這種情況下,入國管理局是無法給曹志強辦理工作簽證的,曹志強必須先回國內,在日本駐華大使館那邊透過審查認證,再由駐華大使館那邊發放相應的簽證。

說白了,就是曹志強根紅苗正,不是逃跑過來的難民,入國管理局管不了他,要不然就是國際事件了。

所以啊,曹志強想要拿到日本的簽證,不管是工作簽證也好,投資簽證也罷,他都得先回一次過,向日本駐華使館提出申請,並且透過申請後,才能由大使館那邊給曹志強發放相應的簽證。

當然,之前準備的那些材料也很有用,因為到時候,這些材料都要遞交給日本駐華使館的相關人員。

其實正常來說,有這些材料當證明,尤其是“森中青泉”現在這麼火,日本駐華使館那邊一般都會放行的,也很容易就會給簽證。

真正的問題是,中方那邊是否還給護照。

換言之,想要出國,你光有所在國發的簽證還不行,還得有本國發放的護照才行。

曹志強在日本沒有親屬,按照目前國內的相關規定,他只有公派出差這一個理由,才能申請出國的護照。

但你申請了公派出差,相關機構未必就能透過,未必就能再次發給你護照,情況就是這麼殘酷。

所以相比日本駐華使館方面的簽證,曹志強的護照有效期問題才是最大的問題。

當然了,曹志強心裡很明白,他如果想要獲得護照有效期的延期,其實很容易,原因就是他的身份不僅僅是一個國企的普通職工,也不僅僅是一個能在日本唱歌寫書的藝術家。

他那些身份比起他“秘密掮客”的身份,至少在國家高層眼裡,不說一文不值,那也相差不大。

所以,換個其他人想要在八十年代初搞到長期護照很難,可在曹志強這裡就不難了。

就算不合規矩,為了曹志強能給國家帶來的好處,國家也會為了他,現場寫一個新規矩。

當然了,曹志強這次回國,名義上是帶著相關人員考察國內環境,洽談“東陽公司”進一步的落實情況,順便辦一下自己的護照跟簽證。

但這些目的都是煙幕彈。

他真正的目的,是為了把系統獎勵的各種好東西跟資料,再弄回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