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5 不拒絕,不放棄(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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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設項東方真的對他曹志強有意思,並且不想退步,一定會反抗,那樣的話,吳青紅一定會跟對付於媛媛一樣,拉項東方入夥,而這樣的後果,就是項東方不會搬出去。
既然項東方選擇搬出去住,就說明項東方退縮了,不想跟吳青紅抗爭。
不管怎麼樣,這都是因為吳青紅而起,而曹志強作為核心矛盾的源頭,最好的辦法其實不是打破砂鍋問到底,而是難得糊塗,裝不知道。
一旦曹志強知道了真相,那他跟項東方也好,跟吳青紅也罷,關係就會很尷尬。
反倒不如像現在這樣,不過多詢問,假裝什麼都不知道,這樣彼此的關係還可以跟過去一樣,該幹嘛幹嘛。
也就是說,之所以選擇難得糊塗,是因為這樣做對曹志強最有利。
既然曹志強已經清楚的看清自己,知道自己不是個清教徒,不可能拒絕更多優秀女人的投懷送抱,那他自然就要選擇對自己最有利的處理方式。
當然,那種不拒絕,不負責的渣男式處理方法,他也做不到。
他頂多能做到“不拒絕,不放棄”這六字真言。
不拒絕,自然是不拒絕優秀女性的投懷送抱,但前提是讓對方知道部分真相,知道他並不是單身。
如果知道曹志強不是單身,還肯投懷送抱,那曹志強有什麼理由拒絕?
不放棄,是指對那些主動投懷送抱的女人,不會玩完就不管了,而是要負責到底。
曹志強或許不能給那些投懷送抱的女人名分,但至少要給人家足夠的金錢跟事業,要讓她們活的比大多數同階層的女人好。
換言之,他要讓跟他的女人都過上好日子,除了名分。
畢竟在現代社會的中國,出於法律跟道德,名分只有一個,只能給一個人,沒法分。
但金錢跟事業,卻可以分。
甚至就連孩子,也不是不能給。
其實到了這個時候,曹志強已經看透了很多東西。
那就是對於那些真正的社會頂尖階層,後宮與否,只在於他們想不想,不在於能不能。
什麼法律道德,有的是空子可鑽。
比如最簡單的一個辦法,就是不結婚。
只要不結婚,就沒有婚姻的相關約束,那麼你找再多的女人,大家頂多在道德上說你幾句,但卻不會具體影響你什麼,除非你入黨,並且當行政官員。
但如果曹志強不去入黨,不去當行政官員,那男女之事的約束,對他來說很有限。
實在不行,他還可以出國,比如去香港。
香港在男女之事方面,就更開放了,前提是你得有錢。
總之,接受其他女人這件事,曹志強認為已經不是什麼大問題了,前提是要選好人,選對人,別選那些不理性的人。
不理性的人,容易歇斯底里,容易拋開利益衡量走偏風,這是很難控制的情況。
反倒是那些足夠理性,知道自己想要什麼的人,其實最安全。
也就是說,只要讓那些投懷送抱的女人知道跟了曹志強後,自己能得到什麼,不該強求什麼,知道維護曹志強對她自己更有好處,否則後果嚴重的時候,她們才能安心做曹志強的情婦。
可惜,這件事沒那麼簡單,畢竟人是複雜的,一時一個想法,想完全控制住一個人,更是難上加難。
好在曹志強也沒想過完全控制某人,他只是想在獲得足夠好的享受的同時,儘量做到問心無愧罷了。
從這個角度看,曹志強突然發現,怪不得那些有錢人都喜歡拜金女。
因為拜金女只談金錢不談感情,其實是最容易控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