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說,曹桑,難得你這麼明事理,那你說說,我傾家蕩產拍的片子,憑什麼就要被免費拿去用?就因為拍的是你們的地方?可拍攝經費都是我出的啊!”

“就算我對你們這個國家很有感情,也不能這麼做吧?這麼做的話, 就算我不在意,可別人會怎麼想?”

聽了佐田雅志的一番牢騷,曹志強笑眯眯的點點頭,然後勸道:“佐田先生,這麼說的話,那些人確實過分,不過, 如果你信任我, 不妨聽聽我的意見?”

“當然!”佐田雅志點點頭,“請說,我一定會仔細聽。”

曹志強笑了笑道:“佐田先生,你說的那些事兒,道理我都懂,然而,恕我直言,你說的那些理由,在這個時候來講,並沒有什麼用處。

我不是替我國某些人開脫,真不是,畢竟我個人來看,也覺得這很過分。

然而真正的問題在於,央視已經把那個紀錄片做的差不多了,而且您之前拍紀錄片的時候,也預留了部分膠片在這。

換言之,如果我所料不錯,他們早已經把您那部紀錄片的部分內容加進去了。

這次找您來, 只是做個樣子跟姿態,能談成當然好,談不成,那就不談了唄。

我國的情況,您是知道的,我們國家並沒有相關的專利法,所以您在我國拍的那些東西,嚴格來說是不受版權保護的,誰都可以引用。

所以,央視那些人的做法,嚴格來說並不違法。

相反,您是日本人,有鑑於我們兩個國家之前種種,您要是死咬著版權問題不放,很可能會上綱上線,演化成民族感情問題,甚至被說成是一種傲慢跟掠奪。

一旦真變成這樣,您在我國好不容易積攢起來的名氣, 就會徹底結束,您以後想繼續在我國演出, 那也是不可能了。

以您現在的情況, 如果失去我國市場,對您會造成很大的打擊。

畢竟您前期在這裡投入那麼多,如果就因為一場根本沒希望贏的執拗,而失去了我國這片市場,是否太過得不償失?

所以讓我看,反正你反對不反對,都沒啥用,倒不如大方點,直接同意央視,授權給他們,同意他們免費使用你那部紀錄片的素材。

這樣一來,你起碼可以賺個好名聲。

有了這個好名聲,你再在國內進行演出,比如開演唱會,出唱片,都會順利很多。

這就是所謂的,東邊不亮西邊亮。

您看,同樣一個事情,用不同的處理方法,結果是不同的。

假設您堅持要對付制服版權費,最後只能是吃力不討好,啥也撈不到。

可如果您大方一回,不要錢,同意央視可以免費用您的素材,您卻可以收穫我方的好感。

只要有了這種好感,我們就可以對您大家宣傳。

比如說,我們可以宣傳您高風亮節,明明砸鍋賣鐵虧損二十多億日元拍了一個片,卻依舊讓我國的央視免費使用,這在我國看來,是一種高尚的情操。

有了這種道德上的制高點,您在我國只要注意點言行舉止,基本就可以暢行無阻了。

之後呢,如果有個國內公司對您包裝一下,把您打造成中日友好的紐帶,您就可以用這種身份,出專輯,開演唱會,用這些方法圈錢了。”

佐田雅志皺了皺眉:“你的意思是說,讓我大方點,然後藉此深耕你們國內市場?透過出唱片跟開演唱會賺錢?”

“對啊。”曹志強笑著點頭。

佐田雅志搖搖頭:“曹桑,既然你是朋友,我也不怕實話跟你說。

沒錯,我在這裡開演唱會,反響是不錯,常常爆滿,大家非常熱情。

但就算這樣,實際上我開一場演唱會,我也賺不了多少錢。

因為我在這裡開演唱會,賺的錢都是固定的,門票收入並不是跟我分成。

換言之,我在你們這裡開一場演唱會,只能拿點演唱會的演出費,但是門票費,我根本沒資格參與分成。

好像門票費,都是屬於國有的,意思是這個意思。

至於出唱片,也是一樣的,我沒法參與分成,他們只會給我一點獎金,還不如我開一場演唱會賺的多。

也正是因為這樣,我才沒有繼續在你們這裡擴充套件我的演出事業。

實在是,實在是,你們這裡太封閉了,我在你們這就算名氣再大,也賺不到多少錢的。”

“明白,理解。”曹志強點點頭,“我國自有國情在此,你沒法跟那些合作單位分錢,太正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