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三十五章 代君王日常(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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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第二份、第三份奏疏,跟第一份大同小異。
上面是給張太后和夏皇后上尊號,下面輪到給邵太妃,也就是「壽安皇太后」上封號,人沒死,還沒有諡號的問題。
在就是蔣太后的封號問題。
邵太妃和蔣太后,一個正式的封號是「壽安皇太后」,一個是「興國太后」,蔣太后甚至連
「皇」字都不能加。
至於遣官祭告,也都不能越雷池一步,讓幾個勳貴一併祭祀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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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三份都是跟大禮議相關的事情,涉及到皇宮裡四個尊貴的女人。
因為大禮議,在清寧宮火災後其實就已經有了論調,沒出什麼意外。
本來朱四知道有人在宮廷放火,想要追究到底,但無論是朱浩還是蔣太后,都勸說朱四不要追究到底,這把火等於是對朱四的一個警告,並非天意,而是別人對他母子的一種恐嚇,現在之事燒清寧宮偏殿,下一步可能就是燒正殿。
不能把政敵逼得太緊,而且現在楊廷和當朝,張太后聲望也在,好不容易因開礦之事皇帝和張太后關係有所緩和,那就得過且過,等以後你皇位坐得更加穩固後,再來論禮也不遲。
如此情況下,後續的封號、尊號等問題,基本都是順理成章,朱四不是不能批,是不想批。
而從第四份奏疏開始就全部是朝政問題了。
第四份奏疏並不涉及京城事務,而是應天府,也就是南京錦衣衛之事。
自從朱棣遷都後,南京錦衣衛的養護就成了歷史遺留問題,早在景泰年間,就有地方奏報:「南京錦衣衛等衛屯田旗軍,多在應天並直隸廬州、滁州等處地方屯種,遞年奪佔民田,不納子粒。」
朱四登基後,南京守備太監戴義,此人也屬於被排擠的一派,身處江南急需立功,想早些回京述職,便在正月奏報南京問題。
「……南京錦衣、江淮等衛,原設水軍馬快戰船。永樂間遷都北京,遂專以運送郊廟獻新及上供品物,軍需器仗。其後管運內臣,假託虛增,肆為女幹利。」
當時的請旨內容,是要裁撤艦船。
而正月朱四的回覆,是「不宜紛更,如弘治年例,以後不許再議增減」。
這份詔書下去,南京錦衣衛還是有辦法賺錢,就是以巡江官校的名義,敲詐勒索過往船隻,再次引來民怨沸騰。
朱浩代皇帝批覆:「革錦衣衛巡江官校。」
來個一了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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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份。
涉及到楊廷和弟弟楊廷儀。
朝中有數名言官,以其貪贓枉法,對其參劾。
此人歷史上於正德十六年,嘉靖帝剛登基時,便被給事中方鳳給參劾貪墨枉法,當時楊廷儀便以疾病為由請辭回鄉,而因為朱浩的出現,新皇跟楊廷和勢力相鬥異常激烈,以至於方鳳參劾楊廷儀之事並沒有出現。
這就是蝴蝶效應的影響。
到現在,楊廷儀仍舊是「病休」,只是從兵部左侍郎的位置上退下來,卻一直留在京城養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