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實話。

林錚寫這一篇稿子的時候!

內心確實是非常的糾結!每寫一個字都有種虛脫無力之感!

自己是做一件違心的事情!

可是林總讓自己這樣寫!

自己不得不寫!

怎麼拒絕?

直接跟林總對著幹?

有這個必要?

或許你可以說,讓別人來寫!

誰!丁萬財嗎?

他這種貨色,還沒資格參與這件事。

曾日嗎?

他也沒這個水平。

當然最後林錚妥協還有一個原因。

那就是林錚想了一下,不得不說林總的這個做法。

最符合所有人的利益。

無法否認,林總的安排,滿足了所有人的要求。

小胡成了水廠大英雄,他們家屬得到最大的撫慰和保障, 水廠員工可以免於處罰,公司得到讚譽,林總馬總更是化險為夷,繼續步步高昇。

大家好像都很開心的這樣的結局,既然大家都滿意這樣一個結局,那是否就證明這樣做是合情合理的, 是對的呢!

林錚也不知道。

就是自己只能這樣做。

總比大家都痛苦好一些吧。

至於裡面是否有什麼陰謀論, 或者其他什麼不可告人的情況。

自己真的不是什麼柯南。

管不了這麼多了。

這個世界有這麼多不平事, 自己只是一個普通的重生者。

不可能什麼都能管。

也管不了。

自己連自己的小弟都管不住。

摸魚人。

摸好自己的魚就好了。

對於巴山水廠這件事。

省公司確實如林總所預設的那樣,只是過來詢問了一下,把事情記錄備案就過去了,沒有追究任何人的責任了。

事後還追封小胡一個公司楷模的獎章。

皆大歡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