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了很久,唯一的可能就是先把林總弄下臺來。

於是他花了一整晚的時間。

整理林總的資料。

畢竟是丁大才子,簡簡單單的,就弄出來了八大罪狀。

可惜的是,丁萬財雖然在辦公室多年,但是一直也都沒有進入過真正核心權力圈子,知道的東西其實都很有限,知道送禮那個鑰匙放在車軲轆,已經是他這個層次所能到達最高水平了。

故而他寫出來的東西,也就頗為的空洞。

沒有一樣東西能真正的殺人。

但他自己覺得這些已經足夠了。

他不是要林總死,只想想要他下臺,或者調走而已,丁萬財寫完了舉報信以後,去找了鄧奮,還找了那些曾經被林總壓迫過的人,希望能夠得到他們支援,

想要他們一起在舉報信上簽名,聯合上訴的。

可是!

他發現這些人都是懦夫,平時在自己面前說多恨林總,多麼想他死,可是在這個關鍵時刻,這些人根本都不敢在舉報信上簽名。

呵呵。

人啊,說到底還是人,永遠都是畏懼強權的。

而且這些人跟丁萬財不一樣,比如黨群部的李主任,雖然不能做主任,但是還是個所長,其他的幾個所長,至少現在也是個班長。

他們確實是對林總是不滿,可你讓他們在嚷一下可以,真的要他們實名舉報領導,站出來真槍實彈來幹,他們根本就沒這個膽子。

民能與官鬥?

人能勝過天?

在他們傳統的思想裡面,早已被灌輸了這種奴隸的意識。

舉報林總?別傻了,以卵擊石罷了。

“丁萬財,不是我怕,而是你那份的東西根本就沒有用,看起來八大罪狀,很嚇人,但是細分出來,都是雞毛蒜皮的事情,而且你又沒有鐵錘,如果上面的領導想動林總,也不需要你這八條東西,隨隨便便找個理由就行了,你這樣做,只會打草驚蛇,你有沒有想過,扳不倒林總,你在愛爾家再也沒有容身之所。”

鄧奮的這些話,不是他自己想到的,而是他爸鄧啟發給他分析的。

是的,當初丁萬財拿著舉報信來著鄧奮。

鄧奮馬上就把這件事跟他爸說了,這種大是大非的的面前,鄧奮還是要詢問他爸爸意見的,鄧啟發看了舉報信的內容後。

直接警告的兒子,讓他絕對不能參與這的活動。

血與淚的教訓。

在這種職場,這種向上級舉報的事情,無論成功與否,對於當事人來說,都是失敗的。

這句話,鄧奮用豬腦想了半天,覺得很有哲理。

鄧啟發這個逼,畢竟是當了幾年的副總,政治覺悟確實是比較高,一下就看到了事情的本質,知道參與舉報,就會被人打上標籤,就算成功,但是以後想要往上走,就很難了。

當然他也讓兒子不要攔住丁萬財,甚至慫恿他去省公司送人頭。

呵呵,萬一呢,是吧。

就算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