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還是來當公關了(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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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話說回來,如此危險的工作、又怎麼會有人去做執行官呢?
答案很簡單。
因為這些“執行官”中,有很大一部分實際上是犯人。
那些在犯罪之後被直接傳送資訊來勸說“自首”的人,都會被關押到監獄中進行各種工作,直到“贖清損失”。
——是的。
關押時間並不取決於罪行的嚴重程度,而是以他們造成的損失計算。
這意味著,具體的關押時間也是“靈活”的。
比如說某人的孩子被殺,那麼他們的父母就可以在憤怒與悲傷之下,請會計師編一個非常高的“損失”。這就意味著對方大機率要關滿一輩子——甚至把損失累計起來,關上幾百年都是有可能的。
當然,這種嚴苛而模糊的規則,正是為了“額外的開恩”而準備的。
假如對方的確有一技之長、或者體能出色,就可以被更換新型晶片、編入執行部,擔任“後勤”或者“編外”。這是那些不願坐牢的人,唯一“暫時”離開監獄的辦法。
所謂的編外,就是炮灰。
這種晶片與民用晶片和“蠟筆”晶片不同,它能夠隨時讓人的大腦“關機”、也就是腦死亡。
並且每個月都要審查執行官的記憶,以此防止對方可能的背叛。
因為他們只是能夠在監獄外行動,實際上依然還是在服刑的罪人。所以他們要被擊中關押到“執行官宿舍”中,只有在有任務的時候才能出動。
和羅素他們在同一棟樓內的,其實都是執行部的“後勤”。這些人才是正常的公司員工,而他們的收入當然比不上賣命的執行官。
也就是說,對於正常進入天恩集團執行部、擔任執行官的員工來說,他們的確享有高額的收入、在整個幸福島中也是最高階別的收入。
——但因為很少有正常人在考入執行部之後去擔任一線的“執行官”,所以這個收入其實是不存在的。
它們用來進行彌補這些執行部的成員昔日造成的“損失”,因此根本不需要發放薪水。
至少他們的食物是免費而豪華的——這就是公司唯一的憐憫了。畢竟任何一頓飯都有可能是斷頭飯。
除了抓捕一些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還活躍在上城區的罪犯;或者在大庭廣眾之下,出現兇案之後第一時間空降擊斃兇手,執行部的主要活動範圍一直是在下城區。
但下城區內的無碼者,雖然都是罪犯、但並不一定都是殺人犯。
這意味著有一些無碼者,是不能殺的。他們中有很大一部分是靈能者,活捉難度又太高。
而這時,編外人員就有一個特殊用途。
——那就是讓他們來補刀。
一般情況下,執行部在獲得殺人許可之前,使用的武器都是橡膠彈。
但也有可能某位“編外人員”的武器中,在未被告知的情況下被更換為了實彈。
透過這種手段,就可以用“一對一”的比例同時兌掉兩人——擊斃一人、“關機”一人。
為什麼會存在“過失殺人的執行官”,這就是需要羅素去解釋的內容。
“我們必須考慮執行官的精神受創問題。”
羅素並沒有正面回答這個問題,而是將話題一轉:“長久執行繁重而危險的工作,會讓執行官的精神承擔太高的壓力。再加上眾所周知的——下城區有著危險而兇惡的犯罪者們。在他們的逼迫之下,發生什麼事都是有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