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吳帆的決定(第1/3頁)
章節報錯
招聘會火爆異常。
每個學員穿插在各個攤位前,諮詢著適合自身發展的公司。
代表霞光娛樂傳媒的攤位前。
面對吳帆的問題,陳美琪掃了眼周邊學員,毫不避諱道,“你的創作能力獲得了我的認可,雖然你有創作現象級歌曲的能力,但在我們公司不會受到特別重視,畢竟大公司各種人才都多。”
先打一棒再給個棗,這是大公司招人的一貫伎倆,吳帆深知這一點,安靜的等待下文。
果不其然,陳美琪繼續道,“你既然有意來我們公司,由公司全權運營你的作品的話,那我能拿出的最高待遇便是年薪百萬,代步車子一輛,京都小公寓一間!還有其他一些小福利,在這裡就不細說了。”
譁!
周邊學員一陣驚呼!
這大公司詞曲家的待遇未免太好了吧?
先不說年薪和車子,單單京都小公寓的價值就在五百萬之上,關鍵還是入職就白送,待遇簡直不要太好。
吳帆自己也有所意外,難免有些意動。
轉念一想,他有所釋然。
對方開出如此誘人的待遇,無非是看中了吳帆的兩首現象級作品及創作能力,倘若拋開這兩首作品不談,單以優秀級作品的創作能力是得不到如此待遇的。
而且此等待遇的更深層意思,何嘗不是以犧牲作品的所有權為代價?
背靠大公司,好乘涼的同時也是沒有商量餘地的犧牲。
他前身畢竟闖過娛樂圈,深知天下沒有免費午餐的道理,如此之高的待遇背後說不得是無盡的壓榨,畢竟拿多少錢就得辦多少事。
尤其陳美琪身為當紅歌手,如今堂而皇之的出現在這負責招聘事宜,足可看出一些端倪。
“那我若是作為歌手入職呢?”吳帆沒有表露心思繼續發問。
陳美琪一愣,以為對方是好奇心強進行詢問了解,遂也沒有隱瞞,“你的聲線有所侷限,唱功還行但離那些頂尖歌手還有一定距離,所以你以歌手入職兼詞曲創作的話,待遇就差了不少,頂多年薪五十萬,外加一些小福利。”
按常理來說,既會詞曲創作又會唱歌,二者相加應大於一,得到的待遇更好才對。
實則不然。
一個人的精力畢竟是有限的,尤其成了歌手,每日忙著練歌、唱歌、跑通告、接商演……
這些繁忙瑣碎的事情能讓一名歌手疲於奔波,根本無暇去創作詞曲,倘若有所名氣了情況會有些好轉,但也好不到哪去,除非一步登天成為歌王。
可成為歌王也不是短短几日就能行的,如今最快的記錄保持者也是花費了一年時間才堪堪達到。
因此,有能力安心創作不香嗎?
若非腦子有問題,不然有才華的人誰會以歌手出道?
吳帆眉頭微皺,未曾想二者待遇相差如此懸殊。
其實,他真打算以歌手出道來著,畢竟他與其他人的情況不一樣。
雖然詞曲家地位比歌手高,但是隻侷限在圈內而言,出了這個圈子,大多數普通人聽到一首歌,關注最多的還是歌曲好聽與否及演唱者名氣大小罷了。
至於歌詞是何人所作,曲譜是何人編排,大多數普通人壓根不關心。
因此,詞曲家的聲望收割速度是遠遠不及歌手的。
吳帆陷入了遲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