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明天去取錢,邀你同去市裡,你幫忙找下你同學,聯絡買臺車,行不?”

胡智問。

“好啊,以後可以搭你的便車了。”小郭笑道。

“行,沒有問題。”胡智滿口答應。

清晨,天色陰沉沉的,不見天日,寒潮來襲。

“小覃,你查下我們賬上還有多少錢?”

胡智走進戶籍室,對小覃問道。

小覃拿出一個記賬本,核對賬目數字後道:“有二萬八千多元。”

“你去取17000元,我今天與小郭要去市裡買車。”

胡智道。

“只能夠取8000元出來。”小覃道。

“為什麼?”胡智疑惑,問道。

“8000元是開具的區派出所下發的罰沒收據,其他的是開具鄉財政所發的收據,已經報賬了。”

小覃回答道。

“那你去財政所取9000元出來。”

胡智道。

“胡部長,我取不了錢,只能報賬。”小覃道。

“行行行!我自己去。”胡智有些不悅。

胡智不在鄉財政所發工資,是區派出所統一向縣局報賬,一月一次,他基本上只領工資,沒有報過其他賬。

他平常不管錢的事,只是對桃子、小覃要求:每一筆罰沒款必須開具收據,每一筆開支必須他簽字才能報賬。

小覃是內勤,他開具發票時二種收據都開,現在胡智2年來第一次提出取錢,他交不出被訓,有些委屈。

胡智走進鄉財政所,見楊所長正在辦公桌前核對賬目,道:“楊所長,早上好!”

楊所長抬起頭,笑道:“胡部長,你無事不登三寶殿,今天到財政所來有啥事?”

“我們準備買臺警用邊三輪摩托車,差9000元錢,我們賬上有錢,幫我取下。”

胡智道。

“有批條?”楊所長問。

“啥批條?”胡智疑惑。

“就是你買車的報告,書記鄉長要簽字批准,這是財務紀律。”

楊所長道。

“沒有,那我去辦。”胡智走出財政所。

胡智回到辦公室,自己寫了一份申請購買警用邊三輪摩托車的報告,現需要資金9000元,請予以批准。

隨後他找到分管政法的李書記,將報告遞給李書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