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男青年未待小郭回話,便開口先向胡智打招呼。

他轉頭一看,發現這青年有些面熟,一時想不起來。

“你認識我?”胡智問。

“我是毛三呀。”

“哦。”

胡智想起來了,前不久下村時在村裡見過他。

村治安主任反映說他是趕輪子的,他有一夥人,他是老大,群眾反映比較大。

苦於沒有證據,一時難以查處。

“你說說具體情況。”

胡智對中年人道。

“好。”

中年人輕聲道。

“我家與毛三家相鄰,二家的關係不太好。”

“2個月前一天上午,我發現菜園裡進了一群雞,在啄菜苗,我拿起一塊石頭扔過去趕雞,剛好砸中一隻雞的腿,這隻雞飛走了,剛好這事被毛三的老婆看見。”

“當晚,毛三回來,就來我家找我,要我賠償損失100元。

我沒有找他家賠償菜苗錢,雞又沒有死,再說市場上雞的價格3元多一斤,作4斤算,最多值15元。他說他家的雞是金雞,就是值錢。”

“我說他是敲詐,不賠。他就打我,說我打傷他家雞不賠錢,那他打傷我人也不賠錢。”

“你傷勢怎麼樣?”

胡智問。

“我頭部受傷,出了很多血,在醫院住了2天院,現在好了。”

他回答道。

“醫藥費多少?”

“共花了300多元,有發票。”

“他講的是事實?”胡智對毛三問道。

“不全是,他頭部傷是他自己摔傷的。”

毛三道。

“怎麼回事?”胡智問中年人。

“他一拳把我打倒在地,我的頭被地上的石頭劃傷了。”

中年人急忙道。

“你打算怎麼處理?”

胡智問小郭。

“毛三要全部賠償醫藥費。”

“你呢?”

胡智對著毛三問道。

“他打傷雞不賠,我傷他人也應該不賠。”

毛三道。

胡智將小郭叫出辦公室,問道: “這案子你移交給公安處理吧,行嗎?”

“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