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要錢沒有,要命有一條(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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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男青年未待小郭回話,便開口先向胡智打招呼。
他轉頭一看,發現這青年有些面熟,一時想不起來。
“你認識我?”胡智問。
“我是毛三呀。”
“哦。”
胡智想起來了,前不久下村時在村裡見過他。
村治安主任反映說他是趕輪子的,他有一夥人,他是老大,群眾反映比較大。
苦於沒有證據,一時難以查處。
“你說說具體情況。”
胡智對中年人道。
“好。”
中年人輕聲道。
“我家與毛三家相鄰,二家的關係不太好。”
“2個月前一天上午,我發現菜園裡進了一群雞,在啄菜苗,我拿起一塊石頭扔過去趕雞,剛好砸中一隻雞的腿,這隻雞飛走了,剛好這事被毛三的老婆看見。”
“當晚,毛三回來,就來我家找我,要我賠償損失100元。
我沒有找他家賠償菜苗錢,雞又沒有死,再說市場上雞的價格3元多一斤,作4斤算,最多值15元。他說他家的雞是金雞,就是值錢。”
“我說他是敲詐,不賠。他就打我,說我打傷他家雞不賠錢,那他打傷我人也不賠錢。”
“你傷勢怎麼樣?”
胡智問。
“我頭部受傷,出了很多血,在醫院住了2天院,現在好了。”
他回答道。
“醫藥費多少?”
“共花了300多元,有發票。”
“他講的是事實?”胡智對毛三問道。
“不全是,他頭部傷是他自己摔傷的。”
毛三道。
“怎麼回事?”胡智問中年人。
“他一拳把我打倒在地,我的頭被地上的石頭劃傷了。”
中年人急忙道。
“你打算怎麼處理?”
胡智問小郭。
“毛三要全部賠償醫藥費。”
“你呢?”
胡智對著毛三問道。
“他打傷雞不賠,我傷他人也應該不賠。”
毛三道。
胡智將小郭叫出辦公室,問道: “這案子你移交給公安處理吧,行嗎?”
“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