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走進室內,發現注射室陳設簡單,一張舊木桌,一把靠背椅,2張木長條椅靠牆放著,還有幾個掛輸液瓶的鐵架子。

一張長條椅上趟著一個3歲左右的小女孩,臉色蒼白,小臉瘦削,一動不動。她身體的兩頭分別坐著一箇中年婦女、一個青年婦女。

她們時不時地撫摸小女孩的臉蛋,握住她的小手痛哭流涕、悲痛欲絕。

在她們旁邊站著一箇中年男人與一青年男子,他們倆臉色陰沉,表情嚴肅,沉默無語。

他們是小女孩的爺爺、奶奶、父親、母親。

此情此景,胡智一陣心酸,心裡感覺特別揪心。

“我是胡部長,怎麼回事?”

胡智問道。

“胡部長,你要給我們做主呀。”

“我孫女兒患感冒,今天我們夫妻倆一大早送她到醫院檢查,醫生開了藥,打了一針,人就這樣了。”

爺爺哽咽著道。

毫無疑問,這是一起嚴重的醫療責任事故,醫院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胡智知道認定醫療責任事故需要有關部門組織專家鑑定,程式繁雜,結論一時半會兒也作不出來。

可是老百姓不管這麼多,這人進醫院時是活的,在醫院打了一針就死了,不是醫院的過錯那是誰的過錯?他們不會聽你講什麼大道理,只認眼前的事實。

胡智心想,得儘快與親屬協商處理民事賠償問題,早點讓親屬將屍體拉回去。

這事處理關鍵是民事賠償問題。

醫患糾紛最容易引發社會治安事件,怎麼處理好是件頭痛的事。

通情達理的,賠償到位,死者親屬滿意,達成協議,死者親屬會將屍體拉回去安葬;不通情達理的,藉機鬧上一鬧,獅子大開口,陳屍醫院,也沒有什麼好辦法處理,這將會鬧得滿城風雨,雞犬不寧。

報警說醫院有人鬧事,胡智發現死者親屬也沒有什麼過激行為,反到是在注射室內一個穿白大褂衣服的人也沒有,醫院的人不見人毛。

他心中有些不悅。

“醫生?醫院的人呢?”

胡智問道。

“不知道。”

小女孩的爺爺回答道。

胡智心裡莫名火起。

死者主要親屬全在這兒,規規矩矩,醫院還謊報說有人鬧事。醫院死人了,人命關天的大事,也不安排人在此打招呼,萬一死者親屬情緒激動,鬧起來,怎麼處理後事?

他在心裡罵道:真他媽的不是東西。

“你們在這兒等下,我去聯絡醫院處理這事。”

胡智輕聲對他們說道,他轉身走出注射室。

胡智身體健康,沒有大病,他不會去醫院。這次是他第一次來鄉醫院,他不認識醫院的人。

“醫生!”

“醫院的人呢?!”

“都死哪兒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