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來就是“野心家”。

如果不是我有足夠的“野心”,也不會選擇離開東江去帝都闖蕩。

我知道,如果我留在東江,家裡的勢力多多少少會對我有所幹涉。

高鐵偶遇某領導,這種低階的把戲,我爸不是沒做過。

只要我說走仕途,他一定砸錢都要給我砸到高位上。

我不想這樣,我想看看我能力的上限在哪兒,所以我去了帝都。

在沒有家裡干預的地方,完全靠自己,能走多遠算多遠,這才是我的目的。

只是沒想到,在帝都,我的感情和事業,雙雙遭遇重大打擊。

那時候我才懂,原生家庭的支援有多重要。

那時候我才懂,被人用強權壓著,廢除所有努力,並讓人喘不過氣,是什麼感覺。

就像剛學會游泳的人進了深水區,剛撲騰幾下,水就把人嗆了,然後你奮力掙扎,水卻非要溺死你,而你想找個抓手,周圍卻什麼都抓不住,任由水把你淹死。

淹死的都是會水的,或者準確地說,淹死的都是剛剛會水的。

你的水平,離那些水裡生活的龍王們,要多遠有多遠。

你差的不是游泳技巧,而是——水本身就和你不是一夥的。

你想駕馭水,就只能變成龍王。

回帝都的原因很多:

1.離家近,出來這麼些年,父母肯定會想念;

2.因為被韓決擠下來,我知道了自己是那個不會水的,所以選擇後退;

3.為了保全晏以訢,我知道我和她不可能,因為我自己的力量不足以面對對方一個家族,我有自知之明;

4.李正欽答應我,回到東江,會給予我支援。

上述四種原因,同時促成我回東江這一選擇。

人在做選擇的時候,都會權衡利弊。

我權衡之後,發現回東江“利”更多,所以回來了。

回來沒多久,我便在抗洪工作中遇到了周沫。

說實話,見到她的時候,我是激動的。

但僅僅是因為離家久了,東江這邊也沒什麼朋友,周沫算起來也是我的昔日舊友。

我因此而激動。

和她的相處,還是一如既往的輕鬆愉快。

她說話特別毒,很會扎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