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9章 交火!(第1/2頁)
章節報錯
耳麥中的敲擊聲越來越密集,抱著狙擊步槍的戰士,決定從六百餘米開始“點名”!
太遠,怕被他們跑掉,太近,四對十八,火力不如人家啊... ...
雷鳴般的槍聲響徹在夜空下的草原上!
他沒有配備消聲器,狙擊步槍和突擊步槍不一樣!
狙擊步槍沒有消聲器的情況下,子彈會發揮最高動能!
但如果有阻礙,那麼就會削弱威力!
假設目標距離一千米以上,屆時缺點就會體現出來!
實施暗殺行動的時候,想要用消聲器,必須控制在五百米之內!
因為狙擊手必須保證一擊必殺!
槍聲過後,觀察手直接在耳麥中急促的說道:
“一點鐘方位擊倒一人,以他為標點左三十米,臥倒的那個看到了嗎?快!打身體!”
“砰!”第二槍過後,話聲再起:“命中!換位置!”
然後,遠處的吶喊隨風而來。
林天仔細聆聽,並未判斷出是哪個國家的語言。
可觀察手聽懂了,特意在耳麥中說道:
“他們說,發現狙擊手,注意隱藏,位置在我正前方,距離五百米左右!”
隨著另外一道吶喊聲,觀察手大喝一聲:
“注意流彈,他們要反擊了!”
“嗖!嗖!嗖... ...”耳邊不斷響起子彈劃過空氣的聲音!
林天的身體蜷縮,臉埋在草叢之中,泥土夾雜著野草的味道撲鼻而來。
開什麼玩笑,所謂有效射程的定義是:
武器以規定的射擊姿勢與設計方法,對規定目標達到預定的射擊精度和足夠的終點效能時的最大射程!
除了有效射程之外,槍械的射程還有最大射程、最大有效射程、有效殺傷距離等說法。
最大射程通俗的講就是槍械能把子彈送到的最遠距離。
而最大有效射程,就是槍械在標尺等瞄具上人為劃分的最大距離。
比如林天手中這把龍式突擊步槍,它在標尺上的最大距離為八百米。
那麼它的最大有效射程就為八百米!
有效殺傷距離,指的是能對人體構成殺傷的最遠距離。
五百米,子彈呈拋物線軌跡運動,也許打不穿作戰盔,可絕對能穿進沒有防護的肉體!
自己的身體只有頭盔和軀幹被保護著。
要是被擊中胳膊腿的,疼先不用多說,肯定會影響戰鬥力啊!
槍聲持續了十幾秒,根據聽到的子彈聲判斷,敵人攜帶的彈藥應該不是很多。
消聲器作用下,根本聽不到聲音,也看不到槍口的火焰。
誰也不敢亂動!
他們被狙擊步槍壓制,林天這邊更是怕被發現放了冷槍!
寂靜瀰漫的氛圍內,充斥著令人緊張的氣氛。
這就足夠了,本來眾人的任務便是牽制住敵人,為劉文星爭取更多時間。
一分鐘...兩分鐘...十分鐘過去,狙擊步槍未曾再響。
對面彷彿不存在般,靜的沒有絲毫動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