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二百九十二章 怎麼談?(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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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總了不起。”
等飯菜上完,宋以琛開口:“能上市的娛樂公司本身就沒多說,一個偶像娛樂公司你是第一個,這都能上市,真的可以。”
“也不容易啊。”
陸華無奈:“如今上了多少次都沒成功,下一次在一月份,如果再不成功心就散了。一切都會呈惡性迴圈。”
宋以琛點頭:“問題出在哪?”
陸華開口:“第一給予資本的創收盈利想象力不夠。第二是文娛力量不夠穩定,第三是之前幾個投資專案效果沒有達到預期。”
宋以琛想了想,開口道:“你們是偶像娛樂公司,給大眾印象就是靠唱跳的偶像盈利為主。可最終你們的本錢居然還是靠演戲出名的汪一博,他原來也是偶像。所以你們的創收模式的確也和偶像不太沾邊。除非你們和韓國偶像公司那樣,靠唱跳發專輯來盈利。但國內又沒有正規的唱跳打榜舞臺,你們有點難以讓人相信你們的能力。”
陸華尷尬:“國內也沒有啊。”
宋以琛笑:“你能活下來就算不錯了,還想上市?你就是活下來靠的也不是偶像唱跳,而是偶像出身之後沒有偶像事業做,只能轉行做綜藝和演戲的藝人。”
陸華乾笑沒說話。
宋以琛停頓一下,開口道:“但我說了我感興趣,如果你們能上市我也覺得挺好玩的。”
陸華詢問:“宋總有什麼高見?”
宋以琛想了想,示意開口:“我有個專案,立項就好,開拍可以等上市之後再說。我拉錢投資,你找偶像來參與。我們找人寫劇本,劇本雖然是拍電影,但是我們以偶像這個職業為基礎。”
陸華愣住:“那這不能確保……”
宋以琛示意:“能盈利最好,不能也無所謂。總之你們偶像的名頭是打出去了,這樣一來資本會覺得你們不但可以拍電影,還能借用自己偶像的身份,這樣完美融合就給資本一種可以信服的基礎。”
陸華詢問:“投資多少?!”
宋以琛開口:“不會太多,我得保證虧得起。你如果同意做我就拉專案,你們出人就行。其他都不用你們管。”
“那太好了~”
陸華笑著:“我們人隨時都在……”
隨即試探詢問:“那我們要付出的條件是?”
“演員不能讓我花錢,至於背後你們自己怎麼應付他們是你的事。這個不為難你吧?”宋以琛開口。
“恩……不為難。”
有陳瀟在,陸華笑著:“反正我自己墊付也沒問題。”
宋以琛繼續:“還有一個就是讓韓紹同意,畢竟是他找到我的。你們有條件就滿足他,其實我對你們倒是沒什麼興趣。我是做影視劇和綜藝的,同藝人不太來往。資本代言人也是黎若白那種,和偶像接觸多的是韓紹。”
陸華一頓,點頭開口,隨即互相碰杯就談著具體的事。
但其實也沒什麼談論的,因為韓紹如果不答應,其實這個專案也做不起來。馬上上市就剩下一個月不到的話,專案能做起來卻不可能完成拍攝,拍攝後也沒法宣傳提檔之類的。
但這個專案的啟動就是利好訊息,結合宋以琛的資本身份,結合這個專案的題材和內容,陸華背後的資本方就是可以相信的。
“那就再聯絡了。”
吃完飯一起分別,說過2點之前有時間。此刻吃完飯也1點了。在門口告別的時候,宋以琛開口:“反正你們自己儘快吧,如果不找我我就知道是放棄這個合作了。但找我你們自己也耽誤不起時間,我是不會催促你們的。”
陸華笑著:“那肯定,我儘快給您答覆。”
互相又聊了幾句就各自坐車離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