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魏秀愣神的片刻,楊斌已經把玫瑰花遞了上去。

“魏秀,答應我,做我女朋友吧,我會一直愛你,一直對你好的,咱倆認識這麼久了,我對你的心意,你還不明白嗎?”

周圍吃瓜群眾十分有節奏地吶喊:“在一起,在一起!”

魏秀滿臉漲紅,一時不知如何是好。

在這樣的氣氛之中,拒絕的話怎麼說得出口呢?

但凡說一個“不”字,都感覺像是在犯罪一樣。

丁嚴見魏秀手裡拿著自己的外套,便走上前去,說道:“那個……要不你先把衣服還給我?”

這話一出,氣氛全都毀掉了。

高呼“在一起”的聲音也變得稀稀拉拉,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到了丁嚴的身上。

楊斌的眼神像刀子一樣盯著丁嚴。

魏秀憋著笑,把外套遞給丁嚴,丁嚴順手就穿上了,特別合身,而且跟他身上穿的其他衣服特別搭,都是那麼破舊。

所有人都能一眼看出來,這的確是丁嚴的衣服。

那麼,現在就有一個問題盤旋在所有吃瓜群眾的腦海之中:“為什麼富二代楊斌表白的物件魏秀,會從宿舍裡拿出這個土包子的衣服呢?”

真是一個讓人浮想聯翩的問題。

大家看到楊斌的臉都綠了。

丁嚴問魏秀:“你單身嗎?”

魏秀點頭。

“你要做他女朋友嗎?”

魏秀搖頭。

“要不……你做我女朋友?”

魏秀瞪著大眼睛望著丁嚴,輕聲問道:“有花嗎?”

“借我用用。”

丁嚴想要楊斌手裡的那一大捧紅玫瑰。

楊斌死死抱著,說什麼也不給,“這是我的!”

丁嚴在裡面隨手抽出一支玫瑰花來,送到魏秀面前:“行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