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條件(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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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借來用下先,回頭再還他!
看得美華連連搖頭,嘴裡嘟囔,太會過日子了,太有才了你!
剛進超市,東東就看上了一雙運動鞋,死活不走!我一看標價,980!還不是名牌!
“周叔叔,不如你送我過年的禮物吧!”東東眼瞅著鞋子,跟我說,“我就要這雙運動鞋了!”
我心裡咯噔一下,趕緊扯遠話題:“哎呀!快到點兒了,快到點兒了,咱們快去看看好吃的吧!”
東東撒嬌:“周叔叔,我都當上體育委員了,沒雙像樣的鞋子怎麼行?”
我看了看他滾圓的肚子:“吹吧你!就你這肚子,把體育委員中間倆字去掉還差不多!”
東東眨著眼睛推算了一下,這才發現我是在挖苦他,立刻生氣發飆:“周叔叔!我一直以為你是好人呢!早知道你這麼小氣,我就不幫著你追我媽媽了!你過河拆橋!”
我趕緊說,顯擺你會成語是吧?你什麼時候幫我忙了?你媽媽是被我的誠心打動的!跟你沒關係!
“等等!”美華越聽越不對勁,趕緊插嘴,“說的好像你倆合夥兒把我賣了似的!周自強啊周自強,忘了我說的什麼?想追求我?好啊!答應我的條件,我立馬點頭,絕不反悔!”
一聽這話,我頓時蔫了!
早在我住院的第5天,美華就跟我講得清清楚楚!她說如果我真的想追求她,必須答應她一個條件!
當時我還信誓旦旦地說沒問題呢!什麼水裡水裡遊,火裡火裡跳!
沒想到,美華所謂的條件居然是:“只要你保證,以後再也不去接那些找‘人’的活兒,我就答應你!”
結果,我頓時像只被戳破的氣球——癟了!
早些時間,美華曾經明確地表示過此意,但是由於當時我們的關係還不太明朗,她也沒有過於強求,只是叫我儘量少接!
現在看來,美華真的是不原意我去尋“人”!可是,要我就此放棄尋“人”,我卻真的無法做到。
起初,我跟美華解釋,說其實我早就想過金盆洗手,再也不幹!可是,我也有我的難處:一來侄子得治病,鞋店不景氣,家裡需要用錢;二來,警隊也的確需要我,像殘忍殺害小女孩夢夢的兇手,你也不想他逍遙法外吧?
美華則說,錢不是問題!她知道我好面子絕不會要她的錢,但是她可以和我合作,一起開個專賣店什麼的!維持家用,小康生活絕對不成問題!
她還說,其實她不想讓我再使用特異功能的原因無它,說到底就是怕我出事!幫警察抓兇手好是好,但是危險性太大:上次為了抓殺害小女孩的兇手,我整整昏迷了兩天兩夜,差點就丟掉了性命!還有王桂龍的事,對我也是一個大大的教訓!
聽到這話,我才意識到,原來人家美華完全是出於我的安危考慮,完全是為了我!我當時感動得要命,不顧滿身傷痛,緊緊摟住了她!
美華則在我懷裡說,你也不要太過感動!我關心你,也是有私心的!我也不願意剛找到一個如意郎君,就守了寡!東東也還需要有人請他吃冰激凌、看電影呢!
她越是如此說,我就越有幸福感!可是,事實擺在眼前,從那天之後,我便陷入到了無盡的矛盾之中!
一邊想著金盆洗手,迎娶佳人!一邊卻心有不捨,想再多賺一點!而且,我擔心如果一旦我洗手不幹,警隊再有尋“人”的案子該怎麼辦?就像小女孩夢夢還有盧美琪一樣,到時候,我真的可以袖手旁觀嗎?
這許多天來,美華雖然沒有急著催我表態,但時不時地總會將這話點給我聽!而我就是無法下定決心,每次都是裝傻充愣了之!
此時亦是如此,我假裝看鞋,不住地給鞋子挑毛病。
美華一見我欠揍的樣子,立刻繃起臉來,摟著東東的肩膀走了,邊走邊含沙射影:“東東啊!你要周叔叔給你買這麼貴的鞋,那不是要他的老命嗎?這樣吧,你周叔叔本來就是個做鞋的!不如回頭讓他給你做一雙得了!純手工的,市面上買都買不到!”
東東則手舞足蹈:“好啊!好啊!”
我灰溜溜跟在人家屁股後頭,臉賽紅燈,狼狽不堪。
別看時間緊迫,但那天我們還是買了好多東西!大包小包,壓得我幾乎透不過氣來,走路都走不穩當!更要命的是,就在商場快要關門的時候,東東卻突然尿急,我就那麼舉著一大堆沉重的東西和美華在廁所外等他。
這時,商場的人已經不多。
廁所離電梯很遠,但離樓梯很近,東東出來後,我們便徑直朝著樓梯口走去。可誰知,樓梯口的大門鎖住了,我推了一把沒有推開!
正在我心中大呼喪氣,還要繞遠的時候,我突然發現大門的扶手上居然有個巨大的訊號傳來!
其實,平時我接觸的訊號是非常多的,尤其像商場這種人口密集的地方,更是司空見慣,波瀾不驚。
可是,這個訊號卻不得不引起我的注意,因為那個巨大的訊號近在咫尺,幾乎就在門後!難道,這門後有個——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