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最佳人選(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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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張隊長中槍後,警察們對劫匪展開了猛烈攻擊,僅用15秒就將屋內歹徒全部擊斃,並繳獲全部贓款。
而張隊長則因腦部中槍,不治身亡。
噩耗傳來時,我正躺在同一家醫院的病床上。醫生給我做了全面檢查,可蹊蹺的是,居然沒查出任何毛病,連沙眼腳氣之類的小病都沒有,大夫說我健康得堪比奧特曼,這讓我不得不對今天如此發達的醫學技術產生懷疑。唯一值得慶幸的是,這次檢查的所有費用全由警方承擔。
既然沒病,我也理所當然出了院。出院前,那個小警察極不情願地給我送來了兩萬塊的酬勞。握著那包錢,我不覺又想起張隊。
我應該是第一個知道他出事的人,訊號一到,性命不保。我依然記得他曾經跟我說過的話,只要我賺錢,就得有人死,但萬沒想到兩天都沒過去,他卻親自驗證了自己的話。
多麼好的一個人,盡職盡責,信守承諾,一生清白,這樣的警察鳳毛麟角。我不覺若有所失,又擔心今後與警隊的生意會受到影響,恐怕給錢再也不像現在這麼痛快了罷?
奇怪的是,自打醫院查出我沒病後,我的感覺還真的好多了,呼吸順暢,腦清目明。我便猜測可能是自己先前吃了什麼不乾淨的東西,吐出來後就沒事了。
我剛到家,手機立刻響起,不出所料是那個臺灣女人打來的,一開口就約我馬上出發“尋人”。
然而這一次,輪到我猶豫了。我隱約覺得這事有貓膩:第一,他們如此懼怕警察;第二,為了找一具屍體,他們居然肯出50萬,太不合情理。
我猜測,他們要我做的事肯定是違法的,我必然要承擔很大的風險,搞不好還有性命之憂。
這可不行,50萬雖多,但還不值得我把小命搭進去。
我當即告訴那女人我不幹了,而且願意按照合同付違約金。其實,這合同是我自己編的,自然對我有利,如果我違約的話,只需支付600塊即可。
那女人自然不同意,開始好言相勸,說一切都是誤會,他們絕沒有什麼陰謀,保證都是合法的,價錢還好商量。
我則堅持不管錢多錢少,真的是不想幹了。
這些年,雖然我見過死人無數,但像張隊長這樣與我熟識的卻是不多。雖然我和他連朋友都算不上,但他的突然離去,依然讓我有種難以名狀的失落。直到許多年以後我才明白,原來那種感覺叫做悲傷。
臺灣女人還在不停地遊說,我則不想再與她糾纏,乾脆掛掉了電話。
屋子內出奇的靜,我有些茫茫然不知方向,心中憋悶卻又無人可訴。回想這麼多年,我連一個稱得上朋友的人都沒有。
佛家說得對,人間即是地獄。環顧四周都是一張張醜惡的嘴臉,他們笑裡藏刀、佛口蛇心,無時無刻不在算計著別人,唯有金錢才是他們雷打不動的航標。為了在這個弱肉強食的世界生存下去,我不得不將自己偽裝起來,自大師哥死後,我從未動過真情,如今也早已忘記如何使用。
此時此刻,我是多麼懷念與美華相擁的那一瞬間啊?彷彿真空了時間,倒轉了輪迴。
然而來不及任我大發感慨,手機再次響起,看來電號碼依然是那個臺灣女人打來的,我知道她不會善罷甘休,但此時不想跟她費話,便直接掛掉。
然而一分鐘不到,電話再響,這次是個未見過的新號碼。
我不明所以,按鍵接聽,誰知依然是那個臺灣女人的聲音。
真是陰魂不散。我欲再次掛掉,誰知那女人的一句話卻讓我無法下手。
那句話是:
“開啟門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