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要工錢。”劉萍說道。

她看著陸浩的眼神有些畏懼。

這人好凶。

“小敏姐給了我米酒和包子吃,我身上沒有錢付,就在這裡乾點活,抵飯錢。”她解釋道。

“一碗米酒要一毛五,一個肉包要一毛錢,你吃了好幾個,幹一點活抵不了。”陸浩道。

“那就幹一天,我吃得了苦,在家的時候就經常幹農活。”劉萍說道,“洗衣服,做飯,掃地,割稻子,種菜,都行。”

她絲毫不在意。

“那行,你去幹活吧,手腳麻利著點,東西打碎了要賠錢的。”陸浩依舊冷著臉。

做農事能賺錢,不過卻得擁有大片山林,擁有大片土地,即便單畝的利潤低,但量大了仍舊能賺些錢。

可這一點放在江城不實際,江城人口密集,土地比較少,人均才一點田地,臉朝黃土背朝天,也只混個溫飽,一年下來存不上什麼錢,甚至等到學費再漲的厲害一點,可能連學費都承擔不起。

拖著學費,或者借錢籌學費。

娃有可能被學校的老師喊到講臺上,甚至直接趕出教室,什麼時候交上學費了,什麼時候再回去上課。

劉萍十八九歲就出來幹活,這種現象很常見,甚至還有一些十五六歲的跑出來找活做,貼補家用。

“你怎麼對小姑娘這麼兇?”蘇敏悄悄走到陸浩身邊,用只有兩個人才聽得到的聲音說道,“人家一小姑娘跑出來找事做,多不容易?”

“你想把她留下來?”陸浩問道。

“嗯,這姑娘幹活挺麻利的,而且看著也實誠,加上早餐店這邊也缺人,前幾天你不也跟我說,讓找一兩個人嗎?”蘇敏看著自己男人。

她是贊成讓劉萍留下來,同時有點奇怪,不知道為什麼陸浩要故意刁難劉萍。

“她是農業戶口,簡單的說,就是盲流。”陸浩說道,“留她到這裡工作,麻煩事會比較多。”

農村人進城務工,放在幾十年後是再正常不過的事,包括小孩子,有需要,有條件,也可以接過去上學。

在一些比較大的城市,滿足條件,還能落戶,一些小城市,落戶更是簡單。

但是在這會兒情況卻遠沒有那麼簡單。

人口流動政策一直在變化,有時寬鬆,有時嚴格,有時模稜兩可。

‘公民享有居住和遷徙的自由。’

這個規定在寫進了條文中,但在實際的操作中卻有很大的出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