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4章 困境(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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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此狀況,宋曼實在是有些不知所措了。
首先,小林確診的時候,她的確是很同情,也很難過的。
但小林是有社保和醫療險的,加上傅葉白和其他幾個董事也有商量過,公司一次性給了她二十萬的撫卹金,甚至還組織了員工捐款。
當時宋曼流產住院,雖然最後沒有參加送別小林的聚餐,但她是有捐過五萬塊的。
這個數字是她衡量過其他同事的捐款額,最後做出的一個相對比較合理的決定。
比如戚總捐了五萬,陳組長捐了三萬,其他幾個跟小林關係比較好的同事,基本上也是捐了自己一個月的月薪。而關係一般的,捐個八百一千,三百五百的都有,就連公司的保潔阿姨,還捐了一百塊呢。
宋曼一個月的月薪是一萬三,但那兩個月她都有拿到專案獎金。加上自己在金錢上又的確很寬綽,於是就以戚總為標準,也捐了五萬塊。
前前後後這些錢加起來,給小林治病應該是綽綽有餘的。
前提是,如果真的能有機會治好的話。
因為像肝癌晚期這種病,像蘇雲岸這樣的心臟病。
其實家裡有親人生過大病的,心裡都會有數。
能不能治好,跟多少錢並不一定成正比。
換言之,沒錢肯定不行,但有錢也未必就行。
其次,不提這件事該不該她慷慨解囊,就算她有心聖母,這會兒也無能為力。
三個億購置的研發專利,以無形資產入股爭天,宋曼之前買了這套房子六百多萬,上個月隋淺微開了個自媒體工作室,宋曼投了兩百萬跟她合夥。
目前她的賬戶裡,也就只有四十多萬的活錢了。
至於公司的股份,未來的分紅,父親留下的其他資產租賃收益,也不是說能拿得出來,就立刻變現的。
所以,叫她一口氣拿出一百五十萬給林媽媽,還真是有點困難。
最後,也就是最讓宋曼最為懷疑的——
器官可以指定捐贈,可以排隊等待,甚至可以動用一些關係商量插隊。
但是,器官不能買賣。
這在C國是違法的。
林媽媽現在說,什麼中介能拿到合適的肝臟,能夠給小林做移植,開口就要一百五十萬?
這不是天方夜譚麼?
這件事背後是否有欺詐,是否合法,都是未知數。
宋曼又怎麼可能二話不說,就答應人家的請求呢?
“林媽媽,您先起來行麼?有什麼話,我們慢慢說。”
宋曼請求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