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淚在她的眼眶裡猖獗地打轉,卻倔強地憋著不肯溢位來。

訪談結束後,她發現自己的貓眼耳環不見了,一隻耳朵輕飄飄的。她在工作室裡四處尋找,地面空無一物。真糟糕,她這粗心大意的毛病老是改不了。

“你在找這個吧?”門口的男人攤開掌心的貓眼耳環,露出一個得意的笑容。這個男人又是彭滔。

該死,他為什麼總對她笑。

她走到他面前,一把搶回耳環:“怎麼會在你這兒?”

“剛才在電梯撿到的。假如我沒記錯的話,這也是我送給你的吧?”

“看來你是真的忘了,這耳環花的可是我的錢。”那是他送她的第一件禮物。記得他當時在要付賬的時候發現自己忘了帶錢包,就跟她借了142塊。後來錢沒有還,他耍賴說反正都在一起了,一輩子那麼長,就慢慢還吧。

總是沒想到,一輩子這個詞是隻能說給一個人聽的。

她忽然懶得解釋下去,伸手摘下耳朵上的另一隻貓眼,塞到他手裡說:“算了,你要就還給你吧,就當是你曾經送給我的禮物。現在,這個禮物還給你,你欠我142塊。”

他揚眉:“什麼?”

“彭滔。”姚雲笛的聲音從後面的化妝間傳過來,她走過來看到杜思秋,有些訝異:“你們認識啊?”

她不知如何解釋。彭滔搶先一步說:“是啊,她是我大學同學。”

杜思秋呆呆地跟著重複一遍:“是啊,大學同學。”

姚雲笛拉住她的手,直說太巧了,熱情地邀請她一起去吃飯。

杜思秋侷促地笑笑,推辭說自己還有工作,改天吧。末了又開玩笑似的說:“彭滔,那點錢就現在還給我吧,我回家好打的。”

當著姚雲迪的面,彭滔不好發作,無可奈何地掏出錢夾子,丟給她兩張一百,嘲弄地說不用找了。那是何等輕蔑的態度!她毅然撤回一百塊塞到他手裡,勾起嘴角:“你也不容易,就留著自己慢慢花吧。再見。”而後,轉身離開。

她聽到姚雲笛在後面問彭滔:“她是誰?”

“同學啊,剛才不是說了嗎。”他的聲音降至冰點。

她背對著他們,心如死灰。到底走了什麼****運,讓一個男人白白耍了這麼多年。

換做別人,流幾滴眼淚也就算了。她也但願早早忘掉這件不痛快的事,偏偏她是杜思秋,不是別人,她的字典裡沒有“算了”這兩個字。

“喂,馮雪,是我。”她撥個電話過去,清清嗓子說。

“幹嘛。”馮雪大概在看電視,答得漫不經心的。

“上回你要介紹給我的那個何又冬,賣出去沒有?”

“神經,你當人家是商品麼,聽說他還單著呢。你…”

“那你幫我引見引見吧,別問我為什麼突然改變主意,沒什麼理由,姐只是不想一個人過光棍節。”她信口胡謅道。

馮雪在那邊用力拍桌子道:“很好,本宮准奏!等你今晚回來再說。”

她掛掉電話,在街頭漫無目的地晃盪,無處可去。父母家,姐姐家,酒吧,咖啡館,飯店,甚至於自己與馮雪合租的公寓樓,沒有一個地方是真正屬於她的。

她被淹沒在人潮湧動的步行街中,長長的路被她反覆地走了七八遍。她是一個很喜歡走路的女孩子,去任何地方,只要不超過一個小時,只要她有時間,都會選擇走路。尤其是夜幕將近的時刻,一個人在橘黃色的路燈下慢悠悠地前行,可以想起很多人,想起很多事,就像一個記憶倒帶的過程,或苦澀,或溫柔,或恬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