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林嘯化身為時尚達人出現在街頭的時候,森林出口,天狼氣喘吁吁出來了。

天狼拉開車門,一屁股坐了上去,喘氣道:“太久沒活動筋骨,累死老子了。”

森林狼詫異地看著他:“獵物呢?”

天狼道:“跑了!”

森林狼一個急剎車:“跑了!”

這時,森林狼與野狼的目光都集中在天狼的身上,他們都知道天狼在狙擊上的天賦。

他們三人都是兵王,不過特長的專案不一樣。

森林狼號稱荒野之王,野狼號稱格鬥之王,而天狼號稱狙擊之王。

他跟野狼都沒有把握能在叢林之中,逃過天狼的狙殺,而林嘯卻做到了,這小子還是一個新兵蛋崽。

而且,他們都清楚天狼的性格,不可能存在放水的可能。

“這小傢伙是怎麼逃過天狼的狙殺?他不是還中了一槍麻醉彈嗎?”

森林狼與野狼都驚訝的看著天狼。

天狼深吸了口氣,道:“公園門口的時候,你們也看見了,他的很警惕,而且速度極快。”

“我一共開了6槍都被他躲過,他的身法很詭異,像極了獵豹,而且擁有獵豹的速度,還懂得折返跑,我預判射擊都沒有用,還給我搞了一個急停,我從來就沒有見過身體素質這麼變態的年輕人。”

“還有,他被我逼上樹後就消失了,他在樹上的速度不下於奔跑,猶如靈猴。”

“還有,他的身體素質太變態了,我懷疑麻醉彈對他的作用只有7分鐘。”

……

“嘶!”

森林狼與野狼倒吸了一口涼氣,眼神中滿是驚訝。

何志軍去那裡找出來的怪物,奔跑的速度比肩獵豹,樹上如靈猴,這還是個新人!

林嘯的表現,重新整理了三個老兵的對他的認知。

三個老兵沉默了,不過,他們不愧是兵王,很快就調整過來。

森林狼道:“越強越好,我看到了我們的希望。”

天狼吐出胸中的一口濁氣道:“我這一關,算他過,現在看你們的了。”

野狼眼睛閃過一道鋒芒,嘿嘿笑道:“越來越有意思了,我還擔心他被你收拾了,森林狼,再次確認他的位置,該我動動手腳了。”

野狼邊說,邊開始換衣服。

野狼脫去上衣的時候,前胸,後背滿是一道道醒目的傷痕,傷痕的性質,長短不一樣,甚至多個傷痕重疊在一起,甚至有子彈擊傷留下的點狀傷疤,觸目驚心。

但是,他身上凸起的一塊塊肌肉,充滿了爆炸性的力量,很難想象,一個老兵的身體竟然還如此強壯。

不久,一個身形彪悍的警察出現在街頭,一塊塊隆起的巨肉,將身上的警方撐緊,彷彿好萊塢的光頭硬漢巨石強森,比街頭上追趕林嘯的特警,還充滿硬朗的氣味。

此刻,車子緩緩的往林嘯的定位開去。

三個老兵根據林嘯的定位,只看到一個一身潮流休閒服的陌生年輕人,耳朵裡塞著耳塞,不時的哼上兩句。

“這是林嘯!”

天狼眉頭鎖緊,一臉古怪的神情。

沒想到這傢伙竟然變成了一個潮流青年,完全沒有了鐵血軍人的痕跡,如果不是定位,他開始都沒有懷疑他。

森林狼吃驚:“好小子,變裝還挺快的嗎,這是天生的兵王啊。”

“是他,這裡不方便,我到前面的廣場活動活動身手,你們把他逼過去。”

野狼點頭道,說完下了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