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六章 想再嫁嗎(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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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一來,一天都得撲在這上頭,最後所得不過十來文錢。
謝鐵頭打獵,謝家經濟上不是很困難,所以趙氏對賣苦筍不感興趣,她來掰,就是掰自家吃,有多的就曬成筍乾,平時燉湯炒肉什麼的,都挺好的。
劉婉一聽說辛苦做一天,只能夠賣10來文錢,也沒啥興趣,她現在隨便賣幾串烤肉的利潤就有了,何必這麼辛苦折騰苦筍賣錢,留著自家吃不錯。
謝蘭花大半天都很少說話,只是在邊上聽她們聊天。
可能是因為心裡把劉婉看成為未來婆婆的緣故吧,所以謝蘭花有點繃著,想爭取在她面前有個好表現,結果反而不知該說什麼好,索性就不說話了。
等三人的籮筐都裝滿了,趙氏說:“差不多了,咱們回去吧。”
“行。”
劉婉看看謝蘭花那筐也是滿滿當當的,知道這姑娘幹活也是很下力氣。
三個人揹著籮筐慢慢下山了。
這一筐竹筍至少有30多斤,趙氏原本以為劉婉看上去嬌嬌弱弱的,應該背不動,還想要幫忙她分擔一些。可是沒想到劉婉走得健步如飛,很輕鬆,沒有背不動的樣子。
劉婉不由讚歎說:
“劉大娘,我還以為你體格比我弱一些了,現在看你揹著這麼重的筍,如履平地,挺有力氣的呀!”
劉婉嘿嘿一笑說:“要撐起門戶嘛!”
趙氏聞言一滯,確實,劉婉是寡婦,很不容易。
可能是因為今天談的比較熱乎吧,她一時忘形問道:
“劉大娘,那你有沒有想再找個好人家嫁了?”
劉婉並不忌諱這個話題。
一來她不是原主,沒那麼封建;二來她是現代人的思想,就算原身當初帶著感情嫁給王大志,但現在那個男人已經蛻變成一個爛渣男,有什麼好值得留戀的?
在現代社會,劉婉就已經看清了婚姻的真相,更別提在這個古代社會里:
在家從父,出嫁從夫。
萬一再嫁,丈夫對她好就算了,要是對她不好,豈不是自己又往火坑裡跳?
劉婉淺淺一笑說:“不想再嫁了,家裡有5個孩子,王禮和王憐都還小,我怎麼可能拋下他們去嫁給別人呢?
好女不嫁二夫,我不會再想改嫁這件事,只想用心把孩子們養好,帶大,拉扯他們成家立業。”
趙氏自覺失言,訕訕無語。
她印象中,劉婉和王大志應該沒有那麼好才對,不至於要為王大志守寡終身。
但劉婉說的話完全正確,她又無從反駁。
她這麼提醒劉婉也是為她好的意思。
畢竟女人經不得耽擱,劉婉已經34歲了,真要到四、五十再嫁,誰願意娶她呀?
不過劉婉說的也是現實的問題:
家裡兩個孩子還小,她要再嫁那個家就散了。
雖然有喪偶守三年的傳統,但是桃源村這麼窮鄉僻壤的地方,其實並沒有那麼講究。
畢竟,正常來講,一個寡婦帶著這麼多孩子,要活下去都很勉強,這時候如果有機會嫁人,誰都會迫不及待的去嫁人。
“劉大娘,你可別誤會呀,我,我也是一時無心。”趙氏最終還是尷尬地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