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童話不美(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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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白天的畫展好像不是很愉快,溫小寧留宿在林秀這裡。
“心如赤子單純,不染半點灰塵,這真的很絕。”溫小寧自言道。
“你滾一邊去。”林秀坐在窗臺能望星空的角度緊挨著玻璃窗。
“難道你就沒有心動?這麼多年過去了,季傑還是我少年斑駁的夢啊!今天看到他的畫展,很驚訝他一個學經濟的怎就變成插畫家,還能畫出那麼美的作品。雖然,我是說雖然他在感情上拖泥帶水,但是真的就是絕啊,我就是吃他的顏,沒辦法,誰叫我是外貌協會的呢?”溫小寧喋喋不休說著。
“你再不滾我就踹你了啊!”林秀起身準備......
“啊,不不,不,他就一個‘斯文敗類’,我堅決反對他長那麼好看。我還是覺得你比他們都好看,好看......”還沒說完,林秀就把枕頭扔過來。
鬧累了,兩人抱著膝蓋就地而坐,背靠床沿。
“林秀,你現在心裡還有他嗎?”小寧轉頭等待回答。
林秀:“......嚄,我不知道,我不想再陷入泥沼中,只希望安穩度日,平靜如初。”
溫小寧:“你要記住,我永遠在你身邊,無論你做什麼選擇。”
兩人相視而笑,這才是“相愛相殺又相親”的模範。
七年前,還在上大三的小寧因為和徐冉是同一個社團的同學,被邀請到徐冉家裡參加她的生日宴會,本來不想去的林冉因為撐不住小寧的苦苦哀求,於是與她結伴而行。可是,在徐冉的生日party......
“我的鑽石手錶不見了,先把門鎖了。”說這話的是徐冉的母親吳璐,她還打電話報了警。
在大家玩的正在興頭上的時候,警察來了,趕到現場後,兩到三名警察詳細詢問並向吳璐瞭解、知曉了大致經過,並讓大家都排好隊,然後辦案人員在做完筆錄,隨後女警請女生都到另一個房間,相依兩人互相翻對方的口袋,“啪”,一塊閃閃的鉑金鑲鑽的手錶掉在了地上。
“噔噔”溫小寧心裡驚了幾下。
林秀不知道是什麼掉了,撿起地上的腕錶,還沒反映過來,周圍的目光一致看向她。
這時,女警走過來,拿過手錶。看了下:腕錶是鉑金鑲鑽的陀飛輪,做工用料很講究,貴金屬微雕,周圍的鑽石閃著金光。待著的林秀這才意識到自己遭遇了什麼,這表是什麼時候在自己大衣兜裡的?
女警:“這表怎麼會在你的口袋?”
林秀:“我也不知道,真的,我沒有拿,我沒有......”
小寧:“是的,我們都在一起,基本她都沒和我分開過,這東西我們沒有拿。真的沒有,姐姐,你要相信我們。”
女警看著兩個著急辯解的姑娘,儘管她們解釋的很真誠,可是旁邊的女孩子們都用異樣的眼神打量著林秀。
終於,她們被帶到警察局。
吳璐:“現在的女孩子啊,學什麼不好,偏偏要學偷東西,真不知道書都讀到哪裡去了?”
因為林秀不知道找誰來領自己,小寧也不知該找誰來保釋她,智慧悄悄打電話給季傑。
“林秀......”季傑正走進來,看著一言不發的林秀。
小寧在電話裡面大致說了事情的經過,現在就看徐冉她媽媽要怎麼做了,要是她要追究林秀恐怕就慘了。
季傑走過來,先是喊了一聲阿姨,然後就想著如何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最好即刻息事寧人。
“阿姨,這中間一定有誤會,請您諒解,我們都是同學,這事要不您就先算了,我們私下再說。”季傑客氣道。
“怎麼算了,哦,阿杰,聽說這姑娘是你女朋友,你怎麼找這樣的呀?”吳璐嫌棄著說。
“你說什麼,我說過你的表不是我拿的,我沒有,沒有......”林秀一再訴說。
旁邊,徐冉的爸爸徐谷舟上前去調節氣氛說:“冉冉媽媽也是一時情急,阿杰別見怪。”
季傑:“不,叔叔,我理解,我只是希望您們能別再這裡追究這件事情。我們可以回去說嗎?”
徐冉:“阿杰,這個表是外婆留給媽媽的,是很珍貴的,那些鑽都是後來媽媽送去重新裝的,現在個碎鑽掉殼了,媽媽特心疼才會著急,你別怪我媽。”說完,回頭看看吳璐。
“宋律師,告訴他們,林同學的偷盜行為該如何處置啊?”吳璐趾高氣昂問律師。
宋律師:“《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盜竊罪】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百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度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吳璐:“這塊表不多不少一百三十萬,如今也有損毀,要怎麼算?”
宋律師:“偷盜者是需要為自己的行為承擔相應的法律代價。贓物須退回給原物主,財物已經損毀,或者無法找回的,犯罪人負連帶賠償責任......”
宋律師還沒說完,就被季傑一拳打過去,實在是討厭他那種將人定位為犯人的架勢。
大家忙著拉開季傑......
同時,張鳳清也進來了,剛好看到她兒子打人的一幕,只是,她只是輕描淡寫地說道:“鬧夠沒,別在這裡丟人,說完就拉著季傑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