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不知名電話(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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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先生:挺開心的,怎麼了?
會說話的小貓咪:沒什麼,就問問你。
安毓夏現在的心情複雜極了。
她又刷了會微博,等著自家母親的傳喚。
“夏夏,夏夏,出來看合同。”
安毓夏嘆了口氣,認命的爬出了臥室。
“你看,你看...哪一點不合適,我們再改改。”
字型是楷體,一看就是安父寫的。
安毓夏大致看了一眼。
1.不能靠不乾淨的手段上位。。
2.和經紀人簽訂合同前,必須讓爸媽先給你把把關。
3.不許去酒吧,夜店等地方。
4.在外應酬,不可以喝酒。需拿自己酒精過敏的藉口來搪塞。
5.考慮到拍戲的情況,會在酒店住宿。若在酒店住宿,晚上必須鎖門。
......
10.不能和娛樂圈裡的藝人談戀愛。
安毓夏指了指這條,“媽,第十點,不能和娛樂圈的藝人談戀愛這點能不能取消?”
“不行。這一點是我和你爸爸商量過的。娛樂圈裡的藝人很多都不乾淨,我不能把你推到火坑裡。”
安毓夏正想反駁,安母又加了一句,“不過要是我認識的話,你可以考慮。”
“好吧。我同意了。”
“那好,簽字吧。”
安毓夏簽完字後,安母不知道又從哪拿來了墨水,“還要按手印。”
安毓夏:“......”
怎麼有種官僚主義的作風。
她按了手印後,正準備離開,安母又把她叫住了。
她憂心忡忡的問,“那你要是進娛樂圈,你怎麼拿角色啊?”
安毓夏正準備回答她,安父就插口了,“我有朋友是娛樂圈裡的,可以讓他幫忙。”
安毓夏兩眼發光,“真的嗎爸爸?”
安父此時驕傲的點點頭,“當然是真的。”
“蕪湖!太棒了,謝謝爸爸。”
她給了安父一個大笑臉,然後又溜回了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