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鬥從早晨開始,一直到了黃昏才結束,喪屍的衝鋒開始了之後就一直沒有停止過,農田裡面全都是喪屍的屍體,已經堆積了厚厚的幾層,沈楓推測,經過一整天的戰鬥,自己這邊起碼殺了二十萬的喪屍,二十萬喪屍是什麼概念,那就是喪屍密密麻麻的站在去球場上,可以佔據十個足球場的空間,沈楓這邊清點消耗的彈藥,起碼消耗了六十萬發子彈,沈楓聽到了這樣的戰果,頓時就無語了,本來還以為一百萬發的子彈起碼能收復兩個縣城,但是現在看來,也就只夠收復一個縣城的量。

不是說士兵們的槍法不好,而是已經在盡力的瞄準攻擊了,平均下來每三發子彈就能消滅一隻喪屍,這已經很了不起了!

此時,城市裡面街道上的喪屍都被清理一空,其餘的喪屍起碼還有十幾萬,但是這些喪屍特別的零散,要麼是在樓房裡,要麼就是在偏偏的街上,所以沒趕上這一次的戰鬥。

沈楓見到天色已晚,夜戰雖然看上去很浪漫,但是也是很危險的事情。於是沈楓直接下令:“迅速進入縣城,去附近的小區裡面殺光喪屍,然後準備做飯,明天的時候,清理街道。”

不過,沈楓還沒來得及進入蓮城,附近就有幸存者拖家帶口的跑了過來尋求庇護,倖存者們看到了沈楓等人的身上並沒有穿著軍裝,但是使用的武器似乎特別的先進,一時間竟然不知道如何稱呼。

“……大王,你們是來收復城市的嗎?”倖存者憋了半天,似乎是認為沈楓這邊的人是民間武裝,於是就稱呼了沈楓為大王,本來是想要稱呼為好漢的,但是這個詞似乎有些貶義,畢竟以前的土匪也被稱呼為好漢,所以想來想去,還是稱呼為大王比較合適。

沈楓聽到這個稱呼,忍不住笑了起來,其餘眾人也在大笑,竟然稱呼為大王,連山頭都沒有,稱呼為大王似乎太好笑了。

餘人淑用手肘捅了捅沈楓的腰間,笑著說道:“山大王,現在不說點什麼嗎?”

沈楓不理會餘人淑,對著倖存者說道:“我叫沈楓,現在是瀘州的城主,你們稱呼我城主就好了,這一次是收到命令,前來收復縣城的。”

倖存者們聽到了這話,總算是放下心來,原來並不是民間武裝啊,既然是官方的組織,那總算是可以放心了。於是連忙請求幫助,沈楓帶上了這些倖存者一起前往蓮城,衝進了一個小區以後,殺死這裡面殘留的喪屍,花了兩個小時才安定下來。

之後,士兵們生活做飯,正好小區裡面有很多的煤氣灶,所以使用燃氣做飯還是很快速的,沈楓找到了一個年長的倖存者,開始詢問蓮城的狀況,街上的喪屍基本上都已經被吸引到了城西解決了,但是城內還有許多的喪屍,必須要詢問具體情況,能知道更多的情況當然是最好的。

“大叔,最近一段時間,城市裡面的喪屍有沒有什麼特別的變化?”沈楓首先問道。

大叔聽到了沈楓的問話,連忙回答道:“喪屍沒有變化,整天在街上走著,如果有喪屍餓死了,周圍的喪屍全都圍上去吃了,期間好多人都逃走了,有的喪屍速度很快,一直在追殺別恩,我們都不敢出門了,今天看到你們殺喪屍,這才冒險出來尋找你們。”

沈楓點了點頭,白天的時候確實是殺了不少的變異喪屍,這些喪屍的腦袋都已經被砍了下來,準備儲存好以後找機會送回瀘州去,至於速度型喪屍,全都是一階的喪屍,速度還是很慢的,步槍一槍就可以幹掉。

隨後,沈楓問道:“那城裡有沒有什麼巨大的危險呢?比如說會不會有變異之後的野獸?”

大叔點了點頭,認真說道:“有的,在城北位置有很多的廠房,最近時間有許多的狗居住在裡面,大概有一百多隻吧,看著有老虎那麼大,一看就不好惹。”

沈楓聽到這話,皺眉嘀咕起來,“廠子裡的狗?還有一百多隻,這倒不是什麼難事,過兩天正好解決了!”

上一次殺死了一千多隻變異狗,常劍儀還用薩摩耶的皮做了一件長襖呢,至於沈楓則是多了一塊哈士奇做的地毯,每次沈楓光著腳踩在上面,別提多麼舒服了,至於餘人淑,則是製作了一條圍脖,準備等到冬天的時候用來禦寒。

沈楓最好奇的是,這些狗為什麼不害怕喪屍,竟然選擇居住在城邊,一不小心,這些狗可是會被喪屍包圍給吃了的,除非是城北的位置有什麼東西可以抵擋喪屍,所以這些狗才會放心的居住在城北的位置!

不過,在弄清楚了蓮城的狀況以後,沈楓算是放下心來了,只要沒有特別危險的喪屍,那麼繼續收復城市肯定不會很難,今天,最難啃的骨頭已經被啃掉了,所以沈楓並不擔心喪屍會反擊。

餘人淑抽空找到了沈楓,嚴肅的說道:“城外的喪屍你準備怎麼辦?”

沈楓聽到了餘人淑的問題,隨後便重視起來了,城外被殺死的喪屍的屍體已經在外面堆滿了,二十多萬的喪屍屍體啊,要是不處理好的話,豈不是會造成瘟疫?

“城北不是有河流嗎?扔到河裡去吧!”沈楓如此說道。

在沈楓看來,收復瀘州的時候是使用長江解決喪屍的屍體的,那麼現在這個時候,也一樣可以使用河流來帶走喪屍的屍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