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零五四章 軍屯新政(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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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楨宣稱要讓留滇將士們過上最幸福的生活,可不是隨口說大話而已,他是有真材實料的!
首先,朱楨當場宣佈,自即日起,所有留在雲南的將士,都將享受到每月一千文的特別津貼。且發的是銅錢,而不是不招人待見的寶鈔。
眼下大明錢貴鈔賤,一千萬銅錢能換將近兩貫鈔,僅此一項就比將士們的軍餉高了。
更驚人的還在後頭,朱楨又悍然宣稱,他已經徵得了父皇的同意,在雲南試行與內地截然不同軍屯新政!
大明現行的衛所兵制與屯田息息相關。眼下全國軍戶共約兩百萬戶,每戶授田因地區而不同,一般為二三十畝,多者可達三四十畝。
所以軍戶們並不是都當兵,甚至大部分時間都不當兵,而是‘三分守城,七分屯種’,也就是說十家軍戶中,三家各出一壯丁為兵,曰‘正兵’。
另外七家,和三家的‘餘丁’,則負責耕種這十家的地,供養十家人吃飯,以及三個正兵的糧草被服等各種軍需物資。
當然,當兵的不會一直當兵,種地的也不會一直種地,彼此是有輪換的。平均下來,大概就是‘三年當兵,七年種地’。也就是所謂的‘七戶種地十家吃’。
這種軍戶自給自足的模式,至少在洪武年間,確確實實減輕了老百姓的負擔,讓他們不用承擔軍糧,也就不用遭受往邊疆輸糧的恐怖折磨。
朱老闆便曾得意的宣稱,‘吾養兵百萬,不費百姓一粒米!’
普通百姓也確實得以休養生息,安居樂業,大明國力自然也因此迅速恢復。但這是建立在軍戶們承擔了全部軍需負擔的基礎上的……
而且大明開國後,全都是出邊作戰,大軍動輒遠出邊塞數千裡,軍糧的消耗堪稱恐怖。
眾所周知,如果沒有水運,單靠陸運的話,把一石軍糧解送到幾千裡外,就要花好幾石的費用。
所以軍戶的負擔是極重的。
朱楨對軍戶屯田制是摸過底的,他發現目前的分配模式極不合理。
以每戶種田二十畝為例,首先衛所每年要徵谷五十石為軍糧。每戶每月只能支取兩石作為口糧。
餘下的糧食則作為衛所存留的公糧,用於備荒以及修渠整堤,購買耕牛農具等公共支出。
這種軍戶所打糧食統統上繳衛所倉庫,口糧按月支領的模式,看上去像在農場上班一樣,好像還不賴……
但八成五的收穫都不歸自己,換了誰有工作動力?
吃大鍋飯永遠是這樣,佔便宜的都是懶漢,吃虧的是老實人。最後把所有人都變成懶漢。
可都成了懶漢,地也就荒了,種不出莊稼來了。別說公糧了,交完了皇糧,連口糧都不夠發了……大家只能集體餓肚子。
而且朱老闆過於理想化了,他擔心把土地分給士兵,會讓軍官兼併普通軍戶的土地。
於是規定軍屯土地所有權歸於衛所,軍戶們只能耕種,無權買賣。地都不是自己的,軍戶們就更沒有耕種的熱情了……
尤其是看到那些民戶開荒免稅,輕徭薄賦,日子過得蒸蒸日上,軍戶們就更不平衡了。所以這才剛開國,大明各地衛所就有逃兵出現。
朱老闆在提起討伐梁王的理由時,就曾憤憤說道:‘當初他若依本分,守著他那一陁地面,我也不徵他。他卻不守分,我這裡的逃軍,他招誘將去了,罪人他藏匿了,只管生邊釁,因此我教征伐他,都平定了。大抵不生事呵,有甚話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