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家姑娘醒來,竟指認說我吾兒對她行不軌之事,要我兒娶她。讀書人最重名聲,吾兒沒做過的事,自然不承認。吾兒的老師也信吾兒的為人。這件事,最後鬧到了官府,官府經過查證,這件事確實與吾兒無關。”

“這件事本來就到此為止了。後來,聽聞那姑娘要跳河自盡,被常小姐救下。因那審理此案的官員,也是吾兒老師的學生,常小姐便說吾兒是以權欺人,要還那姑娘清白。”

“後來,那常小姐竟真找來了證據,吾兒百口莫辯,被判流放,前途沒了,如今也生死未卜。當年審理此案之人,也被罷免了官職。人人都道常小姐不畏權貴,為民伸冤,但是,我相信,吾兒並沒有做。”

珍娘說起這件事,就滿是氣憤和痛苦。

她無數次想伸冤,但是一聽這案子常小姐牽扯其中,都沒人理會。

說她兒子是權貴,隻手遮天。

實際上,真正的權貴,是那常家小姐才對。

但是,她一普通百姓,又如何和丞相府的小姐鬥?

蒙受不白之冤,只能咬牙認了,受人指指點點。

她也就罷了,可憐她兒子……

珍娘說到這裡,眼眶又紅了。

姜瑤看著她:“珍娘,我幫你查這案子。”

姜瑤此舉,一為報恩。

珍娘救下甜寶,甜寶是她的命,這就是救命之恩。

二是為了對付常遇秋。

之前,常勻因為常遇秋如何對她,她是記著的。

常遇秋向來偽善,是百姓眼中的大善人。

姜瑤便要揭露她的假面,讓所有人知道她的真面目。

此為契機。

珍娘眨巴著眼睛看著姜瑤,輕笑一聲:“你與一般人不同,但是這件事沒人能管,你也別管,只會惹麻煩。那常小姐和常家一家子都不好惹。”

她就記得有一次,她去找常小姐理論,不小心令她摔倒。

那常家少爺,竟將她綁在馬上,拖行了很長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