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4章 十大罪行(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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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然,若是陳鳳和錢喜真有私仇,那陳鳳的證詞可信度就會大打折扣,這對他們極為不利。
姬淮野看向陳鳳:“可有此事?”
陳鳳一咬牙:“我與錢喜確實有私仇,但是並非像他所言的原因。我爹本是一方父母官,錢喜為了一己私利,搶佔民宅,驅趕百姓。我爹不允,便被他以莫須有的罪名斬殺!”
陳鳳厲聲呵斥道,看向錢喜的眼中,滿是仇恨。
錢喜是她的殺父殺母仇人!
他們本是幸福的一家,就因為錢喜,家破人亡。
她和哥哥也自幼分離。
這些年,支撐她活下來的,就是仇恨。
她最大的冤枉,就是錢喜罪有應得!
“姬大人,我沒說錯吧,陳鳳與我確實有私仇,她的話不可信。”錢喜立即道。
事情對他有利,他的聲音不免愉悅了幾分。
“錢喜侵佔民宅案,此次一併審理。”姬淮野道。
錢喜愣住了。
姬淮野為了扳倒錢喜,準備地很充分。
單單是罪行,就列了整整十條。
當然,錢喜的罪行不止十條。
這十條是主要罪行,每一條,都夠斬首之刑。
京城少女失蹤案是其一,侵佔民宅案就是其二了。
這一樁樁,一件件,不僅有證物,還有證人。
錢喜最開始還能指著陳鳳說她是私怨,但是,伴隨著證據越來越多,證人陸續上場,到最後,幾乎無可辯駁!
錢喜的臉色本就白,到後面毫無血色,幾乎是煞白。
“犯人錢喜,你可認罪?”姬淮野驚堂木拍下,冷聲問道。
錢喜坐在椅子上,抿著唇,一言不發。
他不甘心!
他本來覺得,自己做得那些,全都天衣無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