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獲得身份 第二十九章:鏡中游戲(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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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著兩人苟且的聲音,我顯得很是尷尬。
既然你們看不到我,也聽不到我走路的聲音,那麼我在這裡的出現,就說明此刻在他們眼裡,我才是鬼!
不過,我現在完全不想搞惡作劇,嚇唬一對正在苟且的男女。
我把揹著的書包,放在客廳的桌子上,拿出吳曉帆的手機,開啟手機相簿,比對最後三張照片的背景,和這個房間的背景是否一致。
答案是肯定的,相簿中的最後三張照片,就是吳曉帆在這所房子裡拍攝的。
而且,從放大的照片像框中的反光可以看到,拍攝者就是她的老公項陽本人。
在房子裡轉了一圈,讓我羨慕不已。
這套房子面積很大,一共有三間臥室,一間書房,一間大的會客廳,外加一間開放式廚房餐廳,一處酒吧檯,兩個衛生間。
而且,整套房子裝修也很豪華,這樣的經濟能力已經遠超普通人。
一邊在房間裡走,一邊再想一些問題。
項陽到底是誰呢?是森林裡的那具男屍?還是隔壁房間裡的男人?
那具女屍曾經向我示意過,躺在她身邊的就是她的老公項陽。
可屋子裡的男人又和項陽長得幾乎一模一樣。
那到底誰才是項陽呢?或者說,夫妻倆同時遇害,而隔壁的男人是另外一個人麼?
還是......?
腦中靈光一現,我只要找到隔壁男人的身份證不就真相大白了?
想到這,覺得男人的身份證最有可能放在,他與那個漂亮的女人苟且的房間裡。
我小心翼翼走進隔壁房間,看著兩人愉悅甚歡,我拿起了沙發上的男士西褲。
從西褲口袋中找到了男人的身份證——徐彬!
徐彬?我看著身份證上的資訊,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他怎麼會叫徐彬?他不是叫項陽麼?
我拿出兩張身份證,放在桌子上對比。
面板、眼睛、面部輪廓、鼻子、嘴,甚至連耳朵都完全一致,所不同的是兩張身份照片頭髮的長短、身份證有效日期、身份證號碼,以及戶籍所在地。
難道,其中一張身份證是假的?
有這個必要嗎?辦理假的身份證要做什麼呢?以他們這種經濟基礎,除了違法的事,一般事情都可以得到滿足的。
可為什麼要辦一張假身份證呢?
我想不明白,乾脆先想別的問題,這個問題先擱置。
項陽的身份證有效期是:一九年八月十號到三九年八月十號;而徐彬的身份證有效期是:一九年九月三十號到三九年九月三十號。
不會這麼巧吧?兩個人長得一模一樣,身份證的名字和身份證號碼卻不同。
而且,兩人的出生日期僅差不到兩個月時間。
難道他們幾個是同學麼?不好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