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鍾天開個飯館,表面上是正經生意人,私下裡卻是道上的大哥。

那不是個好惹的,是個正兒八經的狠角色。

朱富貴如果遇上他,只有兩個結局。

要麼還錢,全須全尾的離開。

要麼還不上,留下一個手指或者是什麼別的。

這就是規矩。

朱富貴是親眼見到鍾天那些人把還不上錢的人小拇指給剁了下來的。

那天回去之後,他就吐了三天三夜。

朱富貴不知道寧知歡是從哪裡知道的資訊,更不想分辨她到底有沒有在騙自己。

他只知道不能冒一絲一毫的險,否則就是真的玩完了。

於是朱富貴連滾帶爬的就跑了,自那以後再也沒敢來過。

寧知歡也就沒有提這件事情。

寧家人誰也不知道,朱富貴這個無賴來過一趟。若是知道,早就去弄他這個狗東西了。

朱富貴應該慶幸自己跑的早躲過一劫,否則這寧家這麼多人,一人一口唾沫都能把他給淹死。

別人都說,這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里。

寧知歡卻覺得不盡然。

這修個房子的事情不知道傳的多遠,剛解決了一個朱富貴,這就又來了一個什麼三奶奶。

總之就是寧老太的表嫂,帶著一個羞怯怯的女孩來打秋風來了。

名頭倒是冠冕堂皇的,說是好久不見了,想寧老太了於是就過來看看。

也不聽聽這理由有多蹩腳。

他們兩家本來也沒多親,不過就是粘著點血緣關係,帶著連襟。

實際上是從來不往來的。

這不過是祖祖輩輩上頭的血緣關係。

這搞得跟多熟一樣。

再者,這真心想來看看,不早就來了?

何苦等到現在呢?

說的再好聽,也是來打秋風的。

寧知歡難的應付,也就沒管這件事情了。

她相信寧老太是可以處理好的。

只是第二天就發現,這一大一小一老一少就在家裡這麼住下了。想來要麼是真心來看望的,要麼就是真的有本事能夠說服寧老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