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六章 構建文明社會的設想(第1/2頁)
章節報錯
是該去縣衙看看了,陸乘風以一介草民做到了縣令的位置,不知道他是否適應角色的轉換。
熟悉的縣衙就在眼前,新換的衙役不識方卓,擋著他不讓進,非要拿出拜帖才行。
馬明公幹回來,叫了一聲侯爺。
嚇得那名衙役當場暈厥了過去,陸乘風得知此事之後,一盆子涼水就澆到衙役的身上。
方卓說不知者無罪,衙役才逃過此劫。
要不然一頓板子是逃不脫了。
陸乘風獻殷勤般把方卓請到後堂,又是好酒,又是好茶的招待著方卓。
怎麼說以前也是縣令,現在做了侯爺,被調到了大理寺,雖然說大力的職權被收走,成了虛職,但是,侯爺的名頭響噹噹的貨真價實。
“還習慣嗎?”
“託您的福,現在慢慢好一些了。”
“那就好,注意搞好民生,不要一味的鑽研疑難雜案,沒什麼實質性的作用,你把老百姓的事情幹好了,你就是個好官。”
陸乘風說:“這是根本核心,可是眼下就有一個疑難雜案,沒有一點頭緒。”
方卓用手指頭戳著陸乘風道:“沒出息的樣子,卷宗拿來我瞧瞧。”
不一會兒,馬明就把卷宗交到了方卓的手裡。
方卓嘴上嘟囔道:“今年詭異的案子很多啊。”
“往年也多,只不過沒有辦法偵破,都壓下去了。”
方卓拿到卷宗之後,看了起來。
案子是這樣的。
【死者王大,榆樹村村民,死狀詭異,傷口布滿全身,呈條紋狀。
調查走訪得知,村民懷疑是村裡一個十歲的小孩所為,因為他的指甲長的很長,從小就被認為是個災星,會剋死村裡所有的人,他的長指甲就是兇器。】
方卓問馬捕頭:“你怎麼看。”
馬明回答道:“嫌疑犯叫狼孩兒,還沒出生就死了爹,出生的時候,他娘難產死了,村裡的巫婆說他是個怪胎,會給村子裡帶來災禍,便決定把孩子拋棄到荒野。
誰知道孩子大難不死,被一隻母狼救下,七年前回到村子裡生活,還是不被村裡人接納。
誰知道,王大前一天因為一點瑣事罵了狼孩兒,第二天就死於非命。
村民紛紛指證狼孩兒,沒辦法,只能把他先帶回縣衙候審。”
線索太少,不能肯定是誰下的手,但是可以肯定的是,狼孩兒絕對不是兇手。
“把孩子放了吧,他是無辜的。”
陸乘風愛民如子,道:“放回去他就是死路一條。”
方卓說:“你放心吧,他是狼的孩子,狼群會保護好他的,你把孩子留在這裡,反而會招來狼的圍攻,對臨潼縣百姓不負責任。”
馬明立刻通知了下去,讓把狼孩兒連夜送回。
“其他人調查過了嗎?尤其是那個巫婆。”
現在利用這些鬼魅魍魎殺人的人太多了,人們普遍沒有開化,敬畏神靈,巫婆就是他們村子裡最高的神,說什麼就是什麼。
“調查過了,似乎沒有作案的時間和動機。”
“那就調查死者王大的社會關係,看看近期有沒有和他結仇的人。”
“也調查了,王大沒有娶妻,一個人居住,平時和村裡人相處融洽,不存在仇殺的可能。”
“難道是狼群所為?”
“要不去看一下傷口?屍體就停在殮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