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長安城裡做捕快,眼睛一定得放亮。

不是達官,就是顯貴。

二世祖,三世祖一抓一大把。

在京城當的不是差,是人情世故。

捕快眼尖,一眼就認出是長孫皇后的弟弟。

長孫衝為人高調,在長安城風頭無兩,不認識的人不多。

兩位捕快抱了抱拳就退出了酒樓,玩味的眼神,讓長孫衝噁心的想要把剛吃下去的飯吐乾淨才肯罷休。

程處默上前道:“說說怎麼回事吧。”

然後大馬金刀的坐在了旁邊。

其他人圖的是熱鬧,也有看笑話之嫌,他們長這麼大,還沒見過現場就主持公道的判官。

失主率先開口道:“我在這裡來吃飯,揹著褡褳,褡褳裡面放著三百文錢,桌子太小,放不下,老闆讓我放在桌子下面的橫檔上。

我放好之後,就開始吃飯,期間喝了點酒,走的時候就忘記把褡褳拿走了。

我想起來褡褳沒拿,回來取的時候,褡褳裡面的錢被人拿走了,只剩下了三文錢。

這錢肯定店小二拿走了,我回來的時候,褡褳正拿在他的手裡。”

程處默吼道:“別嚷嚷,讓店小二說。”

店小二帶著地道的關中話,說道:“各位老爺,我沒有拿他的錢,我打掃桌子的時候,看到橫檔上有一個褡褳,開啟一看,裡面就有三文錢。

還想著要是客人回來,就還給他,誰知道他進來就說褡褳裡面有三百文錢,讓我賠給他,我一個跑堂的,一個月十文錢,哪有錢賠給他。”

長孫衝饒有興致的問方卓:“怎麼說?有答案了嗎?”

其他人都看向他,希望他能順藤摸瓜,抽絲剝繭的破了此案。

方卓摸了摸褡褳,看了看桌子下面的橫檔,然後搖了搖頭。

長孫衝有些失望,道:“你不知道?”

方卓道:“我看確實是這小二貪財,拿了人家的錢。”

店小二急了,道:“老爺,我真的沒有拿他錢,老天可以作證。”

沒錯,朝元閣事件能證明老天確實存在,但是要出來給他證明,恐怕不行。

“有何憑證?”

方卓道:“很明顯,店小二發現褡褳裡面的錢,周圍又沒有人,於是,心生歹念,想據為己有。”

“就這麼簡單?”

“你還想要多複雜,世界上的很多事情其實是人們想的太複雜導致的。”

長孫衝想想也很有道理,對著店小二說道:“快點拿出來給人家,這次就饒了你,以後不要再做這種事情了。”

店小二都要急哭了,說道:“我真的沒有拿他的錢,我拿不出來那麼多的錢賠他。”

這時,方卓對問失主道:“要不算了吧,看你也不差這點錢,以後出來小心點就是了。”

失主不依不饒的說道:“雖然我不差這點錢,但是,今天我就想找個公道,這錢他必須還。”

老闆害怕事情鬧大,對酒樓生意有影響,出來說道:“這錢我出了,算我倒黴,小六明天就不要來上工了,一天盡幹些偷雞摸狗的事情,臉都讓你丟盡了。”

叫做小六的店小二有苦說不出,委實很尷尬,侷促不安的樣子讓人很心疼。

店家很快就把三百文錢裝進了褡褳交給了失主,並一再道歉。

失主接過褡褳,掂量了一下沉甸甸的褡褳,喜笑顏開,道:“只要錢找到就好,什麼歉意不歉意的。”

說完之後,當面感謝了以各種姿勢圍觀的長孫衝哥幾個,就要撥開圍觀的食客溜之大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