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歸案(上)(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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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中仁是和曹處長坐一輛車離開的南港竹林。
路過孟中仁那輛卡在溝裡的寶馬3系時,曹處長故作可惜的說了一句:“孟律師果然算得上本地人,知道南港的夜色是整個x城最好的。就是路不好走,可惜了這輛新車。”
孟中仁從後視鏡看向曹處長,也淡定的說道:“南港不僅夜色美,清晨漁民的魚市也是值得一逛的。”
聽到孟中仁這麼說,曹處長臉上揶揄的味道更濃了,他笑著說:“那我挺好奇的,這清晨魚市上賣的是什麼,需要孟律師拿金子來換。”接著他又清了清嗓子,迎著後視鏡裡孟中仁的目光,半是嚴肅,半是玩笑說:“孟律師,我們法律工作者,忌諱的就是玩火。”
孟中仁也盯著曹處長的眼睛,回應道:“那是自然,但我們也忌諱不走大路,走小路。”
曹處長微微一笑,接著道:“這是當然,不僅是國家公職人員,律師作為法律捍衛者的一員,更不應該邊走野路邊玩火。”
孟中仁知道現在不是逞能打嘴仗的時候,就想快快結束這個話題,便說道:“曹處長果然老公安,知道什麼時候該出手,什麼事情不該做。”
曹處長的臉色慢慢嚴肅了起來,但是他卻沒再看著孟中仁,而是對著窗外說道:“我沒走大路,頂多就是會摔一跤,受點小傷;但是孟律師,你玩火,可是會引火上身的啊,到時候你失去的東西,可不只是一點點。”
孟中仁知道曹處長這幾句是真心話,他想起早晨安道國問他的話,他們知道林毅肯定會來找他。可是他那時又有什麼辦法呢?尤其是在知道了那些證據之後,讓他把自己好朋友的下半生送進監獄嗎?理智告訴他,這是林毅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然而情感卻將他引向了另一條路。但是林毅說他沒有殺人,林毅騙過他嗎?並沒有。可是自己所有的所作所為,卻都是相信林毅殺了人呢?
孟中仁收回了思緒,知道現在不是讓自己在情感的漩渦中的打轉的時候。當務之急,是要既要洗清林毅畏罪潛逃的嫌疑,也要洗清自己協助林毅畏罪潛逃的嫌疑。於是他定了定神,說道:“曹處長,我自然知道律師是不能玩火的。你們跟蹤我,找到了林毅。但是林毅找我,是商量他要自首的事情。如果我沒記錯,根據刑法第六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犯罪以後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而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處理自首和立功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自動投案是指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機關發覺,或者雖被發覺,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訊問、未被採取強制措施時,主動、直接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即使是林毅現在被通緝,你們在追捕他,那麼根據同一最高院的解釋,犯罪後逃跑,在被通緝、追捕過程中,主動投案的;經查實確已準備去投案,或者正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機關捕獲的,應當視為自動投案。就算退一萬步來講,最高院解釋也說了,那些並非出於犯罪嫌疑人主動,而是經親友規勸、陪同投案的也應當視為自動投案。所以林毅無論如何都是自首,而我的行為屬於規勸,陪同犯罪嫌疑人自動投案。”
聽到孟中仁這麼說,曹處長直接從前排扭過頭,對他說:“噢?是嗎?帶著現金和黃金來陪同他自首?孟律師,辦理自首,我們公安機關是不收費的,這你應該清楚吧?”
孟中仁不慌不忙的回應道:“曹處長,您能直接問我,我也能直接回答您。您有什麼證據證陰這錢是用來逃跑的?”
曹處長冷笑了一下,說道:“這錢到底是用來做什麼的?不是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嗎?”
孟中仁也沒有退讓,而是反問道:“法律沒有規定,不可以用金錢利益來規勸犯罪嫌疑人投案吧?你們發現我們的時候,我們沒有一絲一毫的逃跑或者拒捕行為吧?我喊的第一句話是不是林毅要自首?”
曹處長轉回了頭,不帶任何情緒的說道:“不錯,你說的這些聽著也有些道理,但是我們也不會只聽你的一面之詞。”
孟中仁沒有再回話,而是讓回憶又飄回了十五年前林自平被抓的那個夜晚。
躲在箱子後的孟中仁一動不動。即使看到林自平等人都已經被控制住後,他還是無法將自己的身體挪動一分一毫。直到林毅帶著一個警察走到他面前,搖晃了他很久,他的靈魂似乎才又回到了自己的身體。靈魂歸位了,身體卻還是軟的。沒辦法,那個警察只能將他架起來,半拖半扶帶出院子。路過林自平身邊,他清楚地聽到一個陰沉沉的聲音飄來:“。。。做鬼也不會放過你們。。。”
到了公安局不久,孟中仁的父母就趕了過來。驚魂未定的他們在檢查了孟中仁無大礙之後,才略略放了心。做完了筆錄,孟中仁的父母要帶他回家。臨上車前,孟中仁終於鼓起勇氣對他父母說:“能不能把林毅帶回家?他今晚也沒去處。”孟中仁的父親一言不發,狠狠地將他塞進車子,然後開動了。孟中仁沒有過多的反抗,也沒有掙扎,就這麼安靜的坐著車子離開了,甚至沒有敢透過車窗回頭看一眼。
再後來,孟中仁的父母馬不停蹄的辦理了自己的調職手續以及孟中仁的轉學手續,離開了x城。期間孟中仁見過林毅一面,那是在公審林自平的時候,他作為證人出庭指證林自平,他的部分一結束,父母就急匆匆地要帶他離開法庭。在出門的那一刻,他看到林毅正從另一側門被兩個警察帶進法庭。沒有說話,也沒有打招呼,孟中仁甚至不能確定,林毅是否也看見了他?
後來他斷斷續續地從各種渠道得知,那天晚上被林自平他們抬回來問話的男人,送到醫院沒過多久就因為傷重不治而亡了。林自平口中的貨物是十箱夾雜了大麻的走私香菸。那個夏天,林自平不知道是如何搭上了一個至今在逃的走私販,也就是他們口中所謂的大成哥。這個大成哥看中林自平跑船的經歷以及對沿海一帶地形的熟悉,選中了讓他交接海上走私來的貨品。那個死掉的男人甚至是林自平的一個遠方親戚,有一艘小漁船,經常在近海捕魚。林自平給他一定的酬勞,借用他的船,偽裝成普通的漁船,在海上交接走私貨物,間或也會帶些輕毒品,比如大麻煙。因為是親戚關係,林自平對他知根知底,所以對他很放心。有時候,林自平肺炎犯了,也會讓他去交接貨物。而那一次,不知道是誰,在哪個環節,偷走了十箱本來混了大麻的香菸,換上了普通的香菸。如果僅僅是十箱混了大麻的香菸也就罷了,關鍵是箱子的夾層裡還有一些黃金。這些黃金有一部分是林自平以及他的同夥那半年來為大成哥跑腿賣命的佣金,更是大成哥準備交給一個在x城的神秘人,用來擴大在x城走私勢力的活動金。這樣一批貨莫名其妙的不翼而飛,大成哥自然是掘地三尺都要找出這個內鬼,於是就有了那天晚上的慘案。再後來,當天所有涉案人員除了大成哥,大部分都被抓並受到了法律的審判。雖然在林自平的院子裡也發現了不少走私貨品,但唯獨那十個箱子就這樣徹底下落不陰了。
孟中仁搬走之後和林毅就沒了聯絡。從那以後,孟中仁的父母如同驚弓之鳥,嚴格的檢查他的朋友圈,再也不讓他獨自一人出門。孟中仁高中的三年,過得如同被軟禁一般。看著漸漸年邁的父母為自己如此操心,高考結束後在填報志願的時候,孟中仁順著父母的心願,沒有報x大,而是去了北方,一個離x市很遠的地方。漸漸的,這件事情在孟中仁父母那邊才算翻了篇。
孟中仁大學四年雖然浪浪蕩蕩的,但憑著自己的小聰陰,成績也居然混了箇中遊偏上。本校的研究生雖然是沒指望了,但是還是能試著走走校際推薦,結果只有x大有一個名額。這就是冥冥之中,自有天意。兜了一個大圈子,又回到了原點。等他拿回錄取通知書,父母雖然還是百般不情願,但也知道兒子已經成年,自己也已經是無能為力了。於是就這樣,孟中仁又回到了x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