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財散見人心(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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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姑媽,有事?”
澳城東泰街的某處角落裡,高峰靠在牆角剛接通了一個電話。
“高峰,你馬上過來把你爸媽接走!”
電話那邊並沒有跟高峰寒暄,便傳過來個些微尖銳,顯得尖酸刻薄的中年婦女聲音。
這不禁讓得高峰微微皺起眉,“怎麼了?”
“他們在我家可是白吃白喝兩年多了,你還打算讓我照顧他們到死啊?”
姑媽說道。
高峰皺起眉頭,“我不是每個月給了您三千塊錢的生活費嗎?”
“嘁!”
姑媽卻是嗤笑,“住我家不用房租啊?水電不用錢啊?吃喝拉撒不用錢啊?也就是看你家可憐,我才做這賠本的買賣。我可跟你說,咱們家馬上就要拆遷了,你今天必須過來把他們給接走,要不然你別怪我把他們給攆出去。你別以為我做不出來!”
“行。”
高峰稍微沉默,硬著頭皮答應下來。
那邊便直接掛掉了電話。
高峰心情有些煩悶,重重將電話塞回褲袋裡。
真是財散見人心。
這個女人,是他的親姑媽。
兩年前,高峰家中發生劇變,家財散盡,父親因被人砍掉裡雙手,受到了過度的刺激變得神志不清,母親又體弱多病。不得已之下,高峰只得將父母暫時安頓在姑媽家裡,想著親人之間總能夠有個照應。
剛開始提的時候,姑媽是拒絕的,還是高峰說出每個月給三千塊錢的生活費,才答應下來。
沒想到過了兩年姑媽家要徵收,竟然就要將自己的父母攆出門外。
如果高峰沒有記錯的話,當時姑媽家起這棟小樓的時候,還是自己父親出的錢。
那時候的姑媽一家子多麼的熱情啊。
自從兩年前的那件事情發生後,就全變了。
高峰暗暗攥緊了拳頭。
除去這個姑媽,他已經沒有別的親戚。至於以前的那些狐朋狗友,也早就在自己家道中落後銷聲匿跡。
但總不能讓父母流落街頭。
當初自己家還輝煌的時候,所有的親戚朋友又何嘗是這種態度?
高峰神情落寞、悲愴地從走牆角走了出來。
沒走幾步,他抬起左手,看到了左手大拇指上的那個翠綠扳指。
這是他全身上下最後能值錢的東西。
也是他們高家的傳家寶,至今已經傳了多少年,連高峰自己都不知道。
反正就算不是什麼名貴玉石,也絕對算得上是古董了。
“唉……”
高峰重重嘆息了聲,一分錢難倒英雄漢,感覺走投無路的他向東泰街兩邊張望。
洋樓、豪宅、小汽車,當然,也有許多充滿年代感的小樓,以及川流不息的人群、摩托和腳踏車。
這是個正處於飛速發展時期的城市。
也是個貧富兩極分化愈發清晰的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