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說,李正剛是一個很有正義感和責任感的警察。

這些年來,他基本上每個月都會去看失蹤孩子的父母親。

每次,都是買些生活用品和柴米油鹽之類的。

當然,這並非他該做的,孩子父母也再三說過,不需要他這麼做。

可能是因為內心的愧疚,所以他一直都堅持這麼做。

每個人心裡都有想要守護的那麼一小塊淨土。

當你無法守護時,它就會變成你不願面對的夢魘之地。

現在的李正剛,就是這種情況。

我無法想象,這十年來,他內心經過怎樣的煎熬和自責。

見李正剛依舊沒有想說的跡象。

沉默了片刻,我開口道:“李叔,我能找到兇手!”

話音剛落,他猛然抬頭,雙眼死死盯住我,震驚道:“你說什麼!!”

“我說我能找到兇手!”,我極為堅定的看向他說道:“當然,前提是你得將案件的始末跟我說清楚。”

他一臉難以置信的看向我:“你開什麼玩笑?”

我笑道:“不然你以為塵封十年的案子,檔案被鎖在警局檔案室,我怎麼會知道朝仙弄138號?”

“不是……林悅這丫頭告訴你的麼?”,李正剛愣了一下,看向林悅。

林悅搖了搖頭:“師傅你從沒跟我說過這件案子,我哪裡會知道,再說十年前的案子,我都還沒上警校。”

她繼續道:“是劉陽找到我,讓我幫忙查一下朝仙弄138號,我才查到是師傅你當初負責的案子。”

李正剛疑惑的看向我問道:“那你……又是怎麼知道的?”

我開口道:“我身上發生過很多難以置信的事情,或許……說出來李叔你不會相信。”

“師傅你還記得振興路125號的案子麼?”,林悅看向李正剛問道。

他點了點頭:“當然記得。”

林悅看了我一眼:“這件案子就是他破的。”

而後,林悅就將事情的始末說了一遍。

聽完她說的,李正剛再也無法淡定。

他盯著我看了許久,最後嘆了口氣:“不做警察真是可惜了。”

然後,他才是緩緩開口說起了那一起兒童失蹤案。

從警30年,那是李正剛遇到過最懸的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