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葉明媚與宋遠離婚(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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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明媚跑到沒人看到的地方,就報了警。她知道本地的警察都與宋遠認識,不可能真正處理。而她想和他離婚的話,就不能做得太絕,否則容易招來他的報復。
警察到的時候,一看是宋遠,他們就以勸解為主了。不過葉明媚要求處理,警察說他和宋遠很熟悉,如果真要辦理的話,他需要避嫌。讓葉明媚明天上午再到派出所來。
葉明媚知道這只是一個託詞。她也並不想繼續下去。如果追查到底的話,他會失去工作。尤其是利用微博上,她的影響力。她只希望,能夠順順當當把婚離了,擺脫他的影響。
這種時候,宋遠還想咒罵她:“你是不是就想讓我丟臉,才找警察?派出所是為你家開的?”
她已經打電話叫來了馮文靜和羅航,馮文靜看她傷成這樣,眼淚都下來了。羅航也沒想到,宋遠能把葉明媚打得胳膊上都有血,甚至衣服上都沾著血跡。
當著警察和馮文靜夫婦的面,葉明媚開始收拾東西,生活物品她都不打算要了,只把證件和重要的東西帶走。這間房子,她是不想再回來住了。
馮文靜把葉明媚接到了自己家,讓羅航回公公婆婆家住一宿。她先帶葉明媚去的急診,進行了消毒,開了些外傷藥。兩個人聊了一晚上沒有睡。馮文靜沒有想到,穿越回來的她們,居然還會遇到這樣糟心的事情。
第二天早上,馮文靜和羅航陪著葉明媚去民政局。他們怕宋遠有什麼不理智的行為,再影響到葉明媚。只是,宋遠酒已經醒了,大男子主義的性格佔了上風。他覺得葉明媚報警,讓他丟了面子,同意離婚。只是在孩子歸誰這一點上,兩個人意見不統一,都想要兒子。
馮文靜勸道:“你一個大男人帶著孩子不方便,再說,將來也不好再找物件。如果放在你媽那兒呢,你媽身體也不太好。不如讓明媚帶著,到什麼時候不是你的兒子。”
平時,馮文靜說話就有威信。宋遠覺得是這麼個道理,只是擔心自己媽會捨不得孫子。不過父母確實身體不好,知道他離婚恐怕就已經很生氣了,再把兒子帶回去讓他們撫養,他們也沒有那個精力。
他就點頭同意了。至於財產,葉明媚本來心裡願意妥協,只要他痛快離了婚,比什麼都強。沒想到宋遠並不貪婪,只要了他名下的房子和車,對於葉明媚店裡的收入,沒有提出分割。
這點讓馮文靜也很意外。等走出民政局的時候,看著宋遠一個人開車走了,她對葉明媚說:“恐怕沒有那麼簡單。他要是這樣利索離婚的話,很可能是外面有人了。要麼就是過段時間,還得回來找你。”
葉明媚也想到了這一點。尤其是兩個人中間還有個孩子,是永遠也斷絕不了的聯絡。
“我去省裡吧。店裡的事情先交給你。”葉明媚說:“先離開縣城一段時間。孩子就先放在他奶奶那裡,等我安頓好了,再來接他。”
本來,他們也計劃將店址遷移到省城。原因是縣城交通不便,往全國各地發貨的時候慢,另外進貨、溝通等各種環節都麻煩得多。
許則歡知道這件事時,已經是晚間新聞重播了。她沒有想到,前世做事優柔寡斷的葉明媚,這回會快刀斬亂麻,如此迅速解決問題。
只是,她也知道,這麻煩斷絕不了。如果宋遠之後生活得越來越好,可能還會好點。如果宋遠走下坡路,而葉明媚又一路歡歌的話,宋遠恐怕會越來越心理失衡,糾纏不休。
當然,這只是她的心理預期,提醒葉明媚要想好接下來可能發生的事情。宋遠若是找不到葉明媚還好,問題是葉明媚現在已經成了網紅,明媚女裝又蒸蒸日上,她是消失不了的。
果然,半個月後,葉明媚風塵僕僕回來,想接兒子的時候,就被孩子的奶奶婉言拒絕:“葉子啊,你倆的事我才知道,離婚這麼大的事,怎麼能不告訴家裡一聲,你們就悄悄的辦了呢?”
葉明媚無語:“媽,你應該知道他動手打我,我胳膊上的疤,現在還在那。”
“夫妻之間哪有舌頭不碰牙的,哪有不吵不鬧的?不過他確實不應該動手,這點我說他了,他也答應等你回來,就跟你承認錯誤了。看在我的面子上,你就原諒他一次吧?”
不可能,有第一次就會有第二次。這種事只能零容忍,網上都三令五申說過了。這段時間,葉明媚沒少關注這方面的內容。
沒想到,兒子可憐兮兮地哭了:“媽媽,你不要爸爸了?”
在葉明媚跟前的兒子,總是被打扮得很時尚。跟著奶奶這段時間,立刻成了樸素的小男孩,再也沒有在母親面前的嬌慣。雖然奶奶可能對他更寵溺,可是落在葉明媚的眼中,就覺得兒子看上去很受委屈。
她心中一酸,眼淚也掉了下來。想想前世,就讓女兒沒有一個完整的家,沒想到這一世也是如此。只是,她不會讓兒子再受煎熬,一定要親自帶在身邊。
一看她也哭了,婆婆覺得有戲,繼續勸說道:“像我們那代人,無論怎樣都不會離婚的。你還年輕,不知道其中的道理。從小的夫妻不隔心,不像後到一起的,你一窩他一塊的,各顧著各自的孩子,利益根本不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