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要求公開道歉(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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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許則歡的小說前面寫著:本故事純屬虛構,切勿對號入座。
但事態的發展已經遠遠脫離了她的控制。包括她自己,都上傳過匯款單,假作真時真亦假,無為有處有還無。
許則歡並沒有私下裡聯絡丁琳,而是第二天直接去報案。並在天涯論壇上,用了新的網名,宣佈了自己的宣告。她強烈要求,美琳必須向她道歉。
在店裡幹活的時候,馮文靜勸她還是算了:“怎麼說也是同事,鬧那麼僵不好。”
許則歡並不意外,馮文靜一向是這樣的,上一世,除了大麗,她居然沒得罪過什麼人。甚至大麗後期和她的關係也好轉了。
“不。”許則歡:“其實我也不喜歡你當老好人,知道嗎,以前我遇到什麼事,你從來不會為我出頭,總是想保持一個平衡的關係。”她的語氣裡帶了點嗔怪,卻是好朋友之間的那種直言不諱。
“所以你就和葉明媚更好一些?”馮文靜還是很平靜:“只是我比你們年齡大,看問題的角度不一樣而已。”
“只是想活得痛快一點。”許則歡一邊洗碗,一邊悶悶地說。
“好吧,以後我會支援你。”
許則歡沒想到,苦肉計對馮文靜有用。原來,她見不得自己受委屈?
葉明媚的反應確實比較強烈,她都氣笑了:“丁琳跑網上醜化你?你怎麼得罪她了?”
“可能有一種人,就是損人不利己。”
“也不見得,我看她就是嫉妒。”
這有什麼好嫉妒的?許則歡不太明白。
“你是女人啊,你被愛啊。”葉明媚分析,一邊用看白痴的眼光,看了一眼許則歡。她端起一碗麻辣燙,又飛快去前面了。
被愛麼?文因朝都不知道哪裡去了。許則歡繼續悶悶地洗碗。
馮文靜:“你做什麼呢?那隻碗是乾淨的,都洗過一遍了,沒洗的在左邊……”
許則歡這才發覺。後知後覺地把那隻無辜的碗放下。
“馬亮怎麼不來玩呢。”馮文靜唸叨,“要不你去找他吧,沒事和他出去散散心,上江邊溜達溜達。”
“還有這麼多活兒沒幹呢?”
“沒事,還有文玲呢。”
馬亮沒來,宋遠來了,叫許則歡去派出所,說他們找來了丁琳,希望幫他們私下調解。
只是,許則歡到了那兒一看,丁琳態度還挺強硬。雖然在證據面前,她承認往網上發了許則歡的照片,卻還在強調,自己說的都是事實。
許則歡看著她,腦袋直疼:“我說的是,你侵犯了我的肖像權。”
丁琳梗著脖子:“是,我就是看不慣你那種行為!”她是方臉,稜角分明,人又偏瘦,很符合“嫉惡如仇”的言行。
“我說的是,你侵犯了我的肖像權。”
“你就說,那些事是不是你做的吧,那貼子明明就是你的親身經歷!還管人家要錢,就是個網友關係,人品實在惡劣。”
“這些都和你沒有關係,我也沒有義務向你解釋和說明。現在你的問題是,侵犯了我的肖像權。都說三遍了,你怎麼抓不住重點呢?”
“那又怎麼樣?你還報警,太搞笑了。派出所是你家開的啊?”
許則歡覺得,丁琳的腦袋就是一團漿糊。她外表那麼利落,腦細胞怎麼會一塌糊塗呢?論起胡攪蠻纏來,她還真有秀才遇到兵,有理說不清的感覺。
旁邊的警察也看不下去了:“你們到底想不想解決問題?好好的就事論事,說一下都想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