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一十二章:一情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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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羽心裡一陣唏噓,這哥們也是一情種。
“可是人家姑娘都跟你說了,你倆是不般配的。我覺得你跟我去龍城,等你功成名就,再去找你心愛的姑娘,可能會更好一些。”林羽發自內心的說道。
“我不能走,我當時給她留的地址就是我們公司的保安部,公司破產,所有人都走了,我卻一直在那裡等她,我就怕她有一天回過神來,再來找我的時候找不到。”
林羽苦笑一下,心想這哥們兒對感情也太執著了吧。
“你等了她幾年了?”
“六年了,六年前我去找過她,我給她留下地址,然後我就回來了。”
林羽伸手摟住他的肩頭:“哥,別這樣,能夠得到回報的愛你怎麼堅持都是對的,沒有回應的愛,你沒必要再堅持,你想過沒有,這六年的時間裡,她也許早就嫁作他人婦,跟別人生了孩子了。”
林羽心裡滿是感慨,他怎麼也想不到,高巖竟是這樣的一個人,當然這不代表高巖傻,而是這種愛不值的他如此執著。
“李玲跟我說過,她這輩子都不想結婚,如果結婚的話一定會讓我知道的,她沒有給我寫信,有沒有打過我們保衛部的電話,所以我知道她肯定沒有結婚。”說到這裡,高巖的聲音有些沙啞了。
兩個人就這樣在街上不停的走著,天不知道什麼時候下起了小雨,整個世界變得灰濛濛一片,林羽看著那昏暗的夜色,無奈的搖了搖頭。
就高巖這種男人,不管哪個女人嫁給他都是幸福的,只是他這樣實在是太可惜了。
作為朋友,他該怎麼做呢?
“哥,這樣吧,明天我陪你去一趟李玲所在的城市,如果她沒結婚的話,你帶著她一起去龍城怎麼樣?”林羽決定要幫一下這執著的哥們兒,就算是拿出五百萬來幫他都可以,因為他覺得高巖這哥們兒值得一交。
“真的,你願意陪我去找李玲?如果真是那樣的話,實在太好了。”高巖激動的說道。
“沒問題啊,那個城市離這裡遠嗎?”
“不遠,就在隔壁的臨江,距離這裡大概有一百五十公里左右。”聽說林羽要陪他一起去找李玲,高巖的眼神頓時變得鮮活了起來。
“好吧,現在我們就去買一輛車,你喜歡寶馬還是賓士,還是其他的,我送你一輛車,明天我們開著這車子去找你女朋友。”林羽之所以這麼做,就是不想讓高原那麼窘迫,時隔六年再去找李玲,要是不變個樣子,人家可能會看不起的。
“開什麼玩笑,我就這個樣子去就可以了,我要把我最真實的一面展現給李玲,我等她這些年,她願意跟我走,我就帶她走,她不願意跟我走,那我繼續等她。”高巖認真的說道。
“你這麼堅持,這麼清高,我很佩服你,但你想過沒有,一個女人嫁給一個男人,她需要的是什麼?需要的是一份安全感,需要的是一份生活,你一個月掙三千塊錢,你能給人家安全感嗎?你的愛是真摯的,但你需要負責任,你明白嗎?”林羽摟著高巖的肩膀,動之以情,曉之以理。
“可是我現在沒有錢,我憑什麼花你的錢去買車呀,那不行。”高巖是一個有原則的人。
“就憑今天晚上,你陪我一起去清風幫出生入死,我們就是好兄弟,所以我送你一輛車子,那是很正常的事啊。還有,我們去買幾身衣服,找一個形象設計師,把你的形象好好打理一下。六年的時間,你總得讓人家看到你成熟成長的一面吧?”
高巖臉上露出一絲苦笑:“可是我真的沒有錢。”
“我不是跟你說了嗎?你沒有錢我有,大不了你帶著李玲去龍城給我打工,我扣你工資。”林羽說完哈哈的笑了。
“讓我再想想,現在餓了,你還是先請我吃飯吧。”高巖咧嘴哭笑道。
“好,請你吃飯,五千萬要不回來,但你這個兄弟我交定了,說吧,你們這個城市哪個酒店最好,我們要吃最好的。”林羽說的是心裡話,這一次錢要回來要不回來並不是太重要,認識高巖,是他意外的一份收穫。
這哥們兒單純,重感情,從他對愛情的詮釋就能明白,他是一個有原則而且很正直的人,這種人就該讓他在自己的身邊輔佐自己。
“這裡有什麼好吃的呢?最好的酒店是華僑大酒店,是五星級半的,但是裡面沒什麼好吃的,要不咱去湖邊水上餐廳吧,那裡的小吃特別的好吃,很有本地風味,而且也很有特點。”
“行,就依你。”
兩個人打一輛車,很快就來到湖邊水上餐廳,看著那波光盪漾的湖水,林羽就想起段晴晴來。
那天晚上,兩個人在湖裡,一邊遊湖一邊喝酒,現在回想起來還有幾分詩意。
看著那湖水,林羽輕輕的嘆了一口氣。
來到湖邊水上餐廳,因為時間已經很晚了,所以人不是特別的多,兩個人靠近臨窗子的位置,叫了幾個小菜,要了一瓶茅臺,便面對面一邊吃一邊喝了起來。
喝的正高興,高巖突然間對林羽使了個顏色:“你看那邊誰來了?”
林羽下意識的回頭,看見那邊飄飄悠悠的走過一個女人來,一身黑色的包臀裙,米白色的風衣,揹著一個小包,手裡拿著手機,目不斜視的朝這邊走了過來。
看著段晴晴,林羽苦笑不已,他怎麼也想不到,今天晚上又在這裡跟她相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