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六章文好可破(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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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也造成了《法學》雜誌大樓下車水馬龍的境況。
《法學》編輯部所在的大廈有七層樓高,一至四層,都是用來接待投稿人員的,可想而知來投稿的究竟有多少人!
張正義進了大樓,不由得暗暗咋舌,因為劃分清楚的辦公區域,每個辦公桌前都坐的有人,而且幾乎每個辦公桌前都在排隊!
張正義苦笑,“這投稿怎麼跟取錢一樣熱鬧!”
主要是《法學》雜誌不問作者,一切以文好為主,四個字,“文好可破”,導致許許多多的學生啊,普通人啊,教授啊,都來投稿!
有稿費,真要是發表了文章,在一定的區域範圍內,那還真稱得上是名聲大嗓,所以有閒工夫又愛搬弄筆桿子的,都願意來投稿。
張正義找了個辦公桌老老實實的排隊,他了解到,這一到四層,還是有區分的,一到三層,是給沒在《法學》上發表過文章的人設的,第四層是給已經發表過的,又想再投稿的人設的。
說來也有趣,在這辦公桌前是初審,初審的編輯會把你這文章分析的透透的,那裡好,那裡壞,為何初審透過,為何初審不透過,都會給你講個透徹。
因為在辦公桌前,投稿者跟審稿編輯互噴的情況常有。
張正義排在這張辦公桌的第三位,等第一位黯然拿著稿子離去時,張正義前邊兒這位,就跟審稿編輯噴起來了。
“我覺得我文章寫的很好,你為什麼不給我透過初審?”
審稿編輯淡淡的道:“不要你覺得,要我覺得,我覺得你這篇稿子毫無邏輯,論點不精煉、論據不真實,全片論述就像寫日記一樣,水分太大,說實話,距初審透過的及格線都還差很多。”
這人急了,“你怎麼能這麼說話,你怎麼能這麼貶損我的文章,我要告你!”
“請便,下一個!”
張正義將稿子遞過去,剛想坐下,這人猛然攔著張正義,“不行,我的事兒還沒完,你一邊兒去。”
張正義可不慣他這毛病,稍用力一推,冷聲道:“你找毛病,我管不著,但別把火氣撒到我頭上,我不慣著你這毛病!”
這人慫了,老實人他敢欺負,但是碰到脾氣不好的,他又不佔理的情況下,他怕捱揍,只能灰溜溜的走了。
張正義搖搖頭,心道這《法學》雜誌體量大是大,而且對每一個投稿的都一視同仁,但是也有不少不知好歹、自以為是的,不行就是不行,這家不收就換一個唄,何必死皮賴臉、丟人現眼?
這審稿編輯皺著眉看完張正義全篇文章,看文章的時候還時不時的掃一眼張正義。
看完之後,這位審稿編輯道:“先生,你這稿子初審是透過了,但是你能不能再新增個例項?”
張正義皺眉道:“要是不添,就不能發了?”
審稿編輯忙道:“這倒不是,我只是建議,只是建議,先生要是不願意,那也絕無問題。”
這態度,跟對剛才那人是天壤之別!
沒辦法,張正義這篇文章寫得好,在《法學》雜誌這棟樓中,四個字,文好可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