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三章雙重出擊(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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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警視廳要想再將李春軍緝拿歸案,必須在這件事發生後的五年之立案!
也就是說,觸犯法律應當被判處有期徒刑,不足五年的,追訴時效是五年。
而這件事發生在四年前,今年是第五年,還在追訴時效內。
張正義略一沉吟,其實這件事,李春軍的所作所為十分惡劣。
先酒駕撞人,再矇騙警視廳逃避責任,最後許諾的賠償還沒到賬。
說實話,這忒惡心人了。
張正義打給段富。
“段老哥,我,張正義。”
“哎,正義老弟,你說。”
張正義沉聲道:“段老哥調查到的這三件事,都不是小事,但是最直接、最有力的是第一件!”
“正義老弟,你說,我拿紙筆記一記怎麼操作。”
張正義道:“首先,這件事是刑事案件,任何瞭解到這件事的公民,都可以將此事以及證據送往警視廳,因此老哥隨便找個人就能捅到警視廳。”
“但是,這件事,老哥得去差人探一探那位被害人的口風。”張正義沉聲道:“我估計,李春軍是威脅過那個受害人,大體也就是‘這麼點小傷,你敢要十萬,你這是敲詐勒索,你要是把我撞你的這事兒捅出去,我就告你一個敲詐勒索’這種話。”
“老弟,老弟,你可真說對了,這事兒就是我下邊兒人從那受害人嘴裡問出來的,那受害人還挺怕的,只敢私底下罵罵!”
張正義冷哼一聲,“這廝還真是奸猾,狐假虎威,法律根本不是這樣規定的!是李春軍自願給人家十萬和解,最後又捨不得,不給了,又不是人家問他索要,這廝拿著法條的部分去嚇人,真是人渣!”
段富也在那邊罵李春軍不是個東西!
張正義沉聲道:“另外,要是那家紙製品場,確定有六成股份是那位嶽群誠先生的,而且嶽先生沒有親人的話,那六成股份應當歸國家所有,且將此股份受益用於當地孤兒的教育上,李春軍若是將這筆錢吞了,他不光得受刑事處罰,還得加倍的賠錢!”
段富在那邊喜的一拍大腿,“好,好,張老弟指出來的這兩個點,比我弄得三件事強多了!一個給他刑事處罰,一個給他刑事處罰還附帶罰款,這個人渣,就該受到這種懲罰!沒有自由,也沒有錢,看他怎麼禍害人!”
張正義笑道:“沒錯,就是這樣,老哥再蒐集蒐集材料,將我的話告訴第一件事中的受害人,告訴他,沒事兒,要是李春軍起訴他,我給他做律師!”
段富大喜:“好好好,張老弟,我這就去辦!”
張正義掛了電話,冷笑一聲,李春軍?徹底完了!